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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5-04-02 10:01来源:发改委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发布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磷肥行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磷肥工业协会。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磷肥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评价磷肥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适用于磷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高浓度磷肥(磷肥二铵、磷酸一铵、重过磷酸钙等)、低浓度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等)等系列产品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标体系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29139-2012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138-2012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10205-2009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 21634-2008     重过磷酸钙
    GB 20413-2006     过磷酸钙
    GB 20412-2006     钙镁磷肥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衡量清洁生产状态的指标集合。
    3.3 磷肥工业
    指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磷肥产品包括高浓度磷肥产品(磷酸二铵、磷酸一铵、重过磷酸钙)和低浓度磷肥产品(过磷酸钙、钙镁磷肥)。
    3.4 污染物产生指标
    包括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指企业在法定界区内产生的污水经回收利用后最终产生的废水量及其中各种特征污染因子的量或浓度。气污染物产生指标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尾气经回收处理后产生的废气量或浓度。
    3.5 综合能耗
    指生产全过程(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中消耗的各种能源消耗转换为标准煤之和。
    3.6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得到的数值。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指标体系的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指标体系重点考察生产装备选择的先进性、资源能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污染物产生的最小化、资源回收利用和清洁生产管理的有效性。本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指标和定性评价指标。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磷肥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本指标体系选用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等4个方面(高浓度磷肥共22项指标,低浓度磷肥共18项指标)作为磷肥行业的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选用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作为磷肥行业的清洁生产定性评价指标。
    本指标体系给出了磷肥工业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一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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