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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安全监管能力怎么样?

时间:2015-04-14 10:53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我国核安全监管能力怎么样?

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由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三个核与辐射安全业务司、六个地区监督站和两个技术中心组成,拥有一支较高素质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也蓬勃发展,31个省(区、市)全部设立了独立的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目前,已形成中央本级1000多人、全国近万人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其中,国家核安全局机关约100人,六个地区监督站约330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约600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约100人。同时,通过30年的努力,已具备较为完善的核安全审评和监督能力,包括计算校核和试验验证、现场监督检测、事故应急应对、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软硬件设备和手段。

为了进一步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我们还提出并正在积极推动尽快实现两个现代化的目标,即核安全监管体系的现代化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具体而言,就是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大力夯实“四块基石”和强化“八项支撑”,到2020年,形成法规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完整、技术能力强大、精神文化丰富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具备完善的核安全审评能力、监督执法能力、辐射监测能力、事故应急能力、经验反馈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公众沟通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为中国从核大国转变成为核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与保障。(全球环保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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