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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鸣:售电领域准入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5-06-18 12:57来源:环保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售电领域准入标准是什么?
售电领域准入标准是什么?
 
有序放开售电市场,具备提供综合能源服务能力的企业可进入
 
在“9号文”出台之前,曾有专业人士预测,电改政策的落实将开启发电和售电市场化,全国5.5万亿度售电对应的万亿元级别市场即将开启。而具有独立配售电资源的企业和大型发电企业由于已拥有销售渠道和生产优势,更利于涉入售电市场业务。
 
“9号文”出台后,已经有4个配套细则陆续出台,售电侧放开已进入实践阶段,但配售电业务准入门槛和监管办法的细则还没有出台。
 
曾鸣表示,这一细则已经起草。售电市场的开放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要有序开放,根据国情让发电公司分批进入售电市场,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先进入,在现阶段来看更具有操作性。“除了五大发电企业已经瞄准售电市场,率先进入的还可以包括地方政府投资的发电公司、能源投资公司等。”
 
第二,在推行大用户直供电的时候,让发电侧进入售电领域,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有利于节能减排。
 
“电力是特殊商品,不能像超市降价促销时那样竞争。”据曾鸣介绍,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是指发电公司进入售电市场后,为一批用户提供价格合理的电力以及良好的服务,帮助用户单位形成用电成本越来越低、效率越来越高、排放越来越少、清洁能源利用比例越来越高的模式。“具备了这样能力的发电公司才能进入售电市场。”
 
然而,我国目前电力产能严重过剩,包括五大发电公司在内的不少公司都希望多卖电,电价也不要降低太多。对于售电市场的开放,这些企业认为有很大的机遇,但也存在忧虑。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变成买方市场后,用户可以挑选发电公司,企业争相降价,形成恶性竞争。
 
对此,曾鸣认为,在市场开放初期、作用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出面协调。以后随着市场的完善,供需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干预。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点击进入研究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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