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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及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与现行方式区别?

时间:2016-08-18 11:53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发改委 点击:
【摘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与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相比,《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及定价成本监审作了明确规定。

    与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相比,《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调整了价格监管对象,不再以单条管道为监管对象,对每条管道单独定价,而是以管道运输企业为监管对象,区分不同企业定价。

    二是明确了新的定价方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在核定准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输价格。新的定价方法既能有效解决管道连网后定价问题,也为第三方公开准入以及天然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细化了价格成本核定的具体标准,《办法》对构成和影响价格成本变化的主要指标,如准许收益率、负荷率、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均明确了具体核定标准;对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也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调整了价格公布方式,由国家公布具体价格水平改为国家核定管道运价率(元/立方米·千公里),企业测算公布进气口到出气口的具体价格水平。

    五是推行成本公开,要求管道企业主动公开成本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约束企业投资造价和运行成本,避免投资浪费和不合理支出;定价部门公开成本监审结论,提高了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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