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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限制商品极板、电池组装及外化成生产项

时间:2012-09-07 11:09来源:环保部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为什么限制商品极板、电池组装及外化成生产项目?

为什么限制商品极板、电池组装及外化成生产项目?

  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直接生产成品电池不同,我国一些铅蓄电池企业单独生产商品极板,并将其出售给组装企业组装为成品电池。这种产业结构造成了行业环境污染较重、小型组装企业过多等问题。商品极板一般采用外化成工艺生产,其含铅废水的产生量是内化成工艺的十倍以上,处理难度高,易引发污染事件。近年来发生的多次血铅超标事件,很多是由于外化成废水没有妥善处理和达标排放造成的。

  同时,从事电池组装的企业只要外购极板、壳体等零配件,人工加以装配、焊接和充电即可,技术难度和资金门槛极低,生产规模可以灵活掌握,因此造成小型铅蓄电池组装企业泛滥。这类小企业往往证照不全,以家庭作坊形式生产,缺乏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大肆排放铅烟、铅尘和废水,含铅包装物随意丢弃,造成了污染扩散和监管困难。

  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对目前铅蓄电池行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要求企业同时进行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并推广内化成等先进、环保的生产工艺。因此《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不允许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和电池组装生产项目,并要求2012年12月3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禁止采用外化成生产工艺。在《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会要求企业不能增加单纯商品极板和电池组装生产能力,但可以通过添置设备等手段,由单纯生产商品极板或单纯从事电池组装改造为从铸板、铅粉到电池装配联合生产,减少外销或外购商品极板的数量。

  对于同一企业在两个不同厂区、或同一集团下两个子公司分别进行极板生产和电池组装的情况,虽然并没有将极板作为商品进行销售,但仍然存在极板的转运,而且也需要采用外化成工艺生产,因此也将被视为商品极板,要符合商品极板生产的相应规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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