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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排放源分类分级

时间:2015-01-08 15:19来源:环保部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PM10排放源分类分级
    针对PM10 产生机理和排放特征的差异,应当按照部门/行业、燃料/产品、燃烧/工艺技术以及颗粒物末端控制技术将一次PM10排放源分为四级,自第一级至第四级逐级建立完整的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以第四级作为排放清单的基本计算单元。对于PM10产生系数受燃烧技术和工艺技术影响不大的燃料和产品,第三级层面可不再细分,在第二级下直接建立第四级分类。
 
    1 固定燃烧源的分类
    固定燃烧源是指利用燃料燃烧时产生热量,为发电、工业生产和生活提供热能和动力的燃烧设备。
    固定燃烧源的第一级分类包括电力、供热、工业和民用四个部门;第二级分类包括煤炭、生物质、以及各种气体和液体燃料;第三级分类下则涵盖了各种具体的燃烧设备。
    固定燃烧源第四级分类包括袋式除尘、普通电除尘、高效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湿式除尘和机械式除尘等六种污染控制技术以及无除尘设施的情况。
 
    2 工艺过程源的分类
    工艺过程源是指工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以对工业原料进行物理和化学转化为目的的工业活动。
    工艺过程源的第一级分类包括钢铁、有色冶金、建材、石化化工、废弃物处理五个行业;第二级分类包括上述行业的各种原料/产品;第三级分类包括每一种产品的主要工艺技术和设备。
    工艺过程源的一次PM10 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总排放量为两部分之和。有组织排放的第四级分类包括袋式除尘、普通电除尘、高效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湿式除尘和机械式除尘等六种污染控制技术以及无除尘设施的情况。无组织排放目前按无控情况处理。
 
    3 移动源的分类
    移动源的分类分级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参照《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4 扬尘源的分类
    扬尘源的分类分级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参照《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5 生物质燃烧源的分类
    生物质燃烧源的分类分级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参照《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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