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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运营模式)【下载】

时间:2016-07-12 18:50来源:发改委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摘要】发改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运营模式)【下载】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运营模式)

合 同 条 款
一、委托项目名称:**项目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检修
二、工程地点:**项目厂区内
三、委托范围
**项目环保设施运行、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甲方有关要求进行。环保设施各专业运行、检修范围包括日常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环保设施停/送电、环保设施投入商业运行后机组正常运行和备用期间所进行的运行、维护、检修项目管理工作,与主管环保部门的接口工作,以及其他与环保设施运营维护相关的工作。本范围只对各专业运行管理、检修范围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对于本范围中未包含或未明确而按照设备划分归环保设施运行所管辖项目和内容,均在乙方运行承包范围之内。本合同范围内的检修是指设备和系统的日常检修、节假日临修及突发性事件的检修(特殊情况除外,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四、工期
运行、维护、检修期从 **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前2个月,双方若无异议,甲、乙双方续签本协议,如需修改原合同内容,在续签本协议时经过双方协商进行修改。
五、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
5.1 运行值班方式
随**项目倒班方式值班。
5.2 机构及要求
受托方参照**项目管理模式成立环保设施运营部。设置运营部主任、运行专工、检修专工、电热专工;运行主值班员、运行副值班员、电气设备点检、机务设备点检、热控设备点检维护工、综合事务、化学监督员等。
5.3 岗位及定员
根据甲方的定员标准,乙方的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共计**人,专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维护检修工作。部门主任**人,运行专工、维护专工、电热专工各**人,综合事务员**人,运行人员**人(主值**人、副值**人);维护和检修人员**人(班8**人,班员**人);化学监督**人。
六、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要求
乙方要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运行效果应满足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需要改造、更新环保设施,因环保设备维修需暂停环保设施运行,或因事故需停运的,应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在线监测数据等能够反映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必要材料,并报甲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乙方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传送监测数据。
乙方应对监测系统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查。
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向环保部门报告。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从***年 **月 **日开始至**年**月**日一年期运行、检修及维护的承包费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含税)。
7.2 本合同付款采用按月支付方式,每月支付款为**万元。剩余部分在完成年度考核后一次性支付。
7.3 每月支付款项为:月付款数+合同外项目增加费用-各项考核扣款
7.4 合同外项目增加费用是指在合同执行期间,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于实际情况由乙方提供而增加的费用。考核扣款是指依据运行、检修工程条款和甲方有关考核条例发生的扣款。
7.5 每月终结,双方核算月度最终付款金额,由乙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甲方一周内完成应付款的划拨。
7.6 若本合同在有效期到达前提前终止,则终止合同月度应付款金额 =(年合同金额/年度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合同外项目增加费用 -考核扣款
7.7 合同价款支付采用电汇方式。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8.1 甲方责任和义务
8.1.1 负责调度管理和运行方式、检修方案的审批,审查检修工作技术方案、工作程序、质量计划,审查乙方人员技术素质以及各专业人数能否胜任所管辖范围设备的维护工作。
8.1.2 按合同及有关的规定检查乙方的组织机构是否正确地、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检查乙方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监督检修工作安全和防火工作,并进行考核。
8.1.3 审查乙方检修进度计划、审核乙方的月、季度统计报表,并提出考核意见。
8.1.4 复查乙方的质量自检报告,并提出意见,负责对乙方检修维护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措施、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完工验收,并签字确认。
8.1.5 参与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技术和经济问题。
8.1.6 当出现设备事故或故障时 ,由甲方组织乙方进行事故讨论,双方共同做出结论。
8.1.7 负责对乙方工作票许可权人员的认证和批准。
8.1.8 甲方有权对乙方表现不良的个别职工提出辞退意见,乙方应在三天内予以调整或答复。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选派技术水平高、有实际经验、熟悉设备和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合同各项工作,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各类检查工作。执行甲方条款要求和各项规定,按甲方制定的运行方式,确保环保设施生产的需要,保证系统设备正常操作和正确处理设备系统事故和异常,保证甲方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各项指标。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各专业主管的管理,服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遵守合同各项条款,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考核准则,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乙方应合理安排工人休息,特殊情况或事故、异常状态下,或生产过程需要,则必须坚守岗位,直至值长同意离岗为止。
8.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安排,及时组织设备运行、检修维护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甲方全套运行管理文件和相关工作方法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运行、检修维护管理机构及质保体系的建立,参与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编制运行、检修维护大纲及检修维护总体方案,材料、工器具、仪器、设备需求计划及进场时间等。
8.2.3 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检修任务所必需的全部的监督、劳务、常用机具及其它物品。
8.2.4 乙方应设立主值进行班组的行政管理,做好班组建设等管理性工作。在运行部门负责人和各运行主管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相关规定,确保所属系统、设备运营的安全、经济、稳定。乙方选配工作人员应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熟悉甲方工作内容,具有特殊工器具和设备操作资质的人员来完成甲方工作(如不具备条件应由乙方负责完成培训),选派人员资证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8.2.5 乙方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促使其人员细心、勤勉、优质高效地完成环保设施专业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满足主机的安全、经济、稳定、可靠运行。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系统的日常及定期维护、保养,需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消缺及维修。
8.2.6 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日常检修、节假日临修及突发性事件的检修(特殊情况除外,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解决办法),应精心组织检修维护,确保质量,严格按照规程办事。对检修维护时遇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8.2.7 对承包范围内的人员及设备安全负责。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等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2.8 最大限度地降低环保设施装置运行物耗、水耗、电耗等。
8.2.9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设备检修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由于乙方运行监控、调整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将负全责。
8.2.10 乙方应随时保持所负责承包范围设备卫生及设备区域卫生,乙方在运行、维护期间坚持文明卫生,做到卫生清理及时。做到规范管理,遵守甲方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
8.2.11 乙方每月月底应编制上月工作情况月报及下月工作计划,每月*号前呈报甲方,年底提供年度运行、检修维护工作总结。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运行数据表格。
8.2.1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具有使用和保管的义务,特种工器具的自然损坏,由甲方配备(工器具的配置范围由甲方根据运行、检修生产需要配置),但工器具的丢失和人为的损坏由乙方赔偿,如果因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赔偿。
8.2.13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电厂及甲方各项有关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和相关的补助。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它的职员和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工程周围人民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8.2.14 乙方的人员的调换要征得甲方的同意,调换人员要接受甲方的考试,并进行安规的培训,此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8.2.15 乙方在各专业系统运行中,发现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甲方主管,出现误操作或事故不得隐瞒真相,乙方要服从甲方处理意见,同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和汇报,并负责验收。
8.2.16 乙方应根据**项目主设备运行、检修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资料和技术管理措施,并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运行、检修技术记录及总结,并交甲方归档。
8.2.17 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责任损坏设备,乙方全额赔偿。
8.2.18 甲方如果采用先进的管理系统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乙方必须采取相应必要的措施以适应新的管理体系,例如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点检定修制的管理模式等。
8.2.19 乙方要根据**项目主设备检修计划安排,提前编制脱硫的大、中、小修计划。
8.2.20 乙方负责脱硫生产场地的清扫、安全、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8.3其它规定
8.3.1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制度,加强专业学习,乙方的人员如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调换,直至满意为止。
8.3.2 乙方承担所控范围内一切环境保护责任。乙方由于运行管理不当所造成的环保不合格而导致的赔款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甲方。
8.3.3 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及甲方有关标准制定乙方所必须的标准、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8.3.4 甲方专业主管有权根据生产需要,临时安排所属专业运行维护生产任务,乙方不应因甲方未详细写出运行的各项具体工作,而提出额外的要求。
8.3.5 如果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半年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如果一方没有按照规定通知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8.3.6 不可抗力
8.3.6.1 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暴风雪、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8.3.6.2 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8.3.6.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8.3.6.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 10 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8.3.6.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现场检修及维护方法、管理条例
乙方应对整个现场各种围绕维修工作的操作和维修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以上操作要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同时,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协调。
十、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和车辆的供应方式
10.1 现场检修使用的设备备品配件、管道、阀门、电缆等主要材料均由甲方负责提供,备品配件的更换和领用需经过甲方脱硫主管的确认与批准。
10.2 因检修工作需要,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因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质量问题或备品备件和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事故或延误检修工期,责任由甲方负责。
10.3 现场检修中需要的机加工零配件及其它外委加工修理项目(由于技术、工器具仪器仪表、场所的限制乙方无法完成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制定方案和图纸,由甲方安排外委加工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 现场检修使用的专用工器具仪器 (设备厂家提供的专用工器具仪器)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可免费借用,但若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10.5 现场日常检修使用的吊车、叉车、电瓶车、卡车等各种机械,以及日常检修维护的常用工器具(包括个人工具、班组工器具)由乙方提供。
十一、违约责任
11.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撤出部分或全部的运行人员,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 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合同约定款项付给乙方;如甲方未按上述条款办理,乙方有权提出合理要求,甲方应该说明正当理由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1.3 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时, 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4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电厂对甲方的赔偿或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二、争端的解决
12.1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该争议。
12.2 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2.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4 仲裁费用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2.5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其它事项:
13.1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但任何有关的同意,并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且应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13.2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
13.2.1 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 2 套运行检护需要的有关图纸及资料,乙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费用自理。
13.2.2 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退还甲方。
13.2.3 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清册仅供参考,在设备检修工程实施期间设备、材料数量、型号的变化,不构成影响价款的因素。
13.3 有关双方签字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单、函件及各种通知,均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下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委托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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