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空气质量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

时间:2016-12-05 13:57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
【摘要】空气质量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

       一、空气质量划分标准

       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过程的大气污染。重污染可分为重度污染(5级)和严重污染(6级)两级。

空气质量划分标准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黄色预警(预警三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预警二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焦作市共20个城市,按照统一的应急响应标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