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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确各级政府环保职责 启动环境问责

时间:2014-12-16 11:13来源:湖南环保厅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全球环保研究网 讯,湖南省将对涉及环境问题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即将掀起一股环境问责风潮。 湖南省环保厅近日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环保厅目前已经会同有关方面草拟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介绍说:这两个文件对湖南省、市、县、乡4级政府、30多个政府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上各负什么责任,在什么情形下要怎样问责做了清晰规定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湖南省将对涉及环境问题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即将掀起一股环境问责风潮。

湖南省环保厅近日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环保厅目前已经会同有关方面草拟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介绍说:“这两个文件对湖南省、市、县、乡4级政府、30多个政府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上各负什么责任,在什么情形下要怎样问责做了清晰规定。”

刘尧臣表示,出现5种情况时省政府要启动问责:区域总体环境形势持续恶化,这主要指大气、水、土壤这三大指标中,如果有两项指标连续两年下降或者有一项指标严重下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出现环境敏感问题时处理不当,引发危及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国家和省里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没有完成,导致国家对湖南省实行区域限批的;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不力,情节严重的。

据悉,根据目前草拟的文件内容,环境问责的形式可分为3个层次、十余种。其中包括对单位综合性评先、评优,以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提拔重用予以否决;对单位给予经济制裁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班子及领导干部通报警示、约谈等;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原标题:湖南明确各级政府环保职责 将对5种情形启动环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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