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山西:国企必须公布环境信息

时间:2014-12-31 10:07来源:环保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将在全国率先推行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环保信息成为企业必须公开的重大信息之一。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山西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将在全国率先推行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环保信息成为企业必须公开的重大信息之一。

《办法》明确,重大信息是指企业财务预算、财务会计报告、生产经营管理、大额度资金运作、职工权益维护、环保信息等可能对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重大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依据《办法》,企业在年度公开信息、中期公开信息和季度公开信息中,均应对企业环境保护情况予以公布。山西省国资委副主任马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排放的粉尘、气体等污染物是否符合标准?减排工作做得怎么样?今后,类似这样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可以通过企业网站、媒体等获知企业最新的环境保护情况。

据了解,太钢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同煤集团等23家山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列入首批信息公开范围。

山西省国企重大信息公开将分为3个步骤进行,首先在省国资委监管的23家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山西信托、农信联社等省属金融类企业集团,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广电传媒集团等省属文化事业类企业集团执行,之后在省属国有企业二级以下企业及各委、办、厅、局监管企业执行,最后在市、县所属国有企业执行。

“目前,中央企业和全国省级国有企业都没有全面推开财务信息及有关重大事项公开工作,而山西省此举在全国属首创。”山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国企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向社会打开了了解国有企业的窗口,一方面,保障了公众对国有企业运行和资产情况的知情权,扩大了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办法》出台后,将形成倒逼机制,社会公众的质疑和评价,会倒逼国企把监督压力转变成为发展动力,倒逼国企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提高管理水平。

《办法》同时明确,年度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中期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公开;季度公开信息,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开。此外,企业临时公开重大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依据《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公开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山西率先推行国企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公开制度 企业必须公布环境信息)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