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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4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

时间:2015-01-09 16:59来源:北京环保局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2014年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8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PM2.5一级(优)天数达到93天,同比增加22天;PM2.5导致的重污染天数45天、同比减少13天。同时,2014年北京市大气中四项污染物PM2.5、SO2、NO2、PM10浓度同比平均下降3.3%。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2014年空气质量情况:
    一、2014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监测结果表明, 2014年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8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PM2.5一级(优)天数达到93天,同比增加22天;PM2.5导致的重污染天数45天、同比减少13天。同时,2014年北京市大气中四项污染物PM2.5、SO2、NO2、PM10浓度同比平均下降3.3%。
    1998年以来长期监测的三项污染物,SO2浓度累计下降82%、NO2浓度累计下降23%、PM10浓度累计下降38%。
 
    二、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污染减排力度不断加大
    经环保部核定,截至2013年,北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累计分别削减16.6%、15.9%,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给北京市的“十二五”减排任务(到2015年,分别比2010年下降13.4%、12.3%),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减排指标的地区。
    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减排力度,深入推动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APEC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等,初步测算,本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比2013年下降7%以上,成为污染减排幅度最大的一年。主要得益于:
    (一)推进能源清洁化,大幅减少煤炭用量。一是燃煤锅炉改造加速实施。2014年全市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完成6595蒸吨,实现了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基本无燃煤锅炉;东西城完成了2万户“煤改电”工程。二是加快燃气热电中心建设。西南、东南、西北燃气热电中心已投运,2014年7月份高井燃煤机组全面关停,11月份京能电厂两台燃煤机组停机备用。三是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亦庄开发区已率先建成无煤区,2015年核心区将实现无煤化,城六区将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四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程稳步推进。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降到1900万吨以下,比2013年减少260多万吨。
    (二)严制机动车排放,率先告别黄标车。 一是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2014年将小汽车控制指标由24万辆调整为15万辆,其中2万辆为新能源车。二是继续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全年淘汰老旧车47.6万辆,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39.1万辆任务指标,在全国率先完成了黄标车的淘汰。三是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印发《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截至10月底已配置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1.5万个。四是严格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2014年底,新增重型柴油车将全部实施五阶段标准,实现了与欧盟现行标准的全面接轨。另外进一步扩大部分机动车禁行范围。
    (三)产业结构再升级,部分工业标准已超欧盟。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发布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全面禁止建设钢铁、水泥、炼焦、有色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是进一步淘汰落后污染产能,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实现铸锻、建材、化工、包装及印刷等行业共392家污染企业关停退出,超额完成年度关停300家的任务。三是用先进标准引领企业环保升级。目前北京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锅炉排放标准严格程度已经超过欧盟标准。
    (四)开展扬尘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针对本市建筑开复工面积大(每年2亿平方米)、施工工地多(约4000个)的情况,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监管执法,集中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等污染。全市1200多个施工工地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6000余辆改造更新密闭化渣土运输车辆正式投入使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开展平原植树造林,提高城市平原地区环境承载和自净能力。
    (五)强化管理减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及行政等手段。一是2014年3月1日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来,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连续九个多月开展“大气专项执法周”行动,全年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21起、超标机动车13640辆,处罚金额10565.61万元。二是源头控制,严格审批,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增一减二”审批制度。通过标准进一步加严排放限值,修订发布了《低硫散煤及制品》标准,出台了《货运车辆能耗限额》标准。三是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自2014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4-15倍左右。排污收费标准的提高发挥了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强化了污染者的经济责任,增强了企业环境自律意识,调动了企业污染减排的积极性。四是出台了一批经济激励政策,包括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提高锅炉煤改气财政补助、污染企业淘汰退出、环保技改补助等。市财政陆续下达锅炉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业污染企业淘汰退出、渣土车更新改造等资金120余亿元。二氧化硫等排污费提标后,推进了电力和水泥行业减半排放、供热等排放总量较大的行业加快改造。
 
    三、2015年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减排、管理、应急、联防四大领域
    2015年,在继续全面落实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84项重点任务的同时,北京市将突出抓好减排、管理、应急、联防四大重点领域,不断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使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6%。
    一是减排。东城区、西城区基本建成“无煤区”,城六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00蒸吨以上,全市煤炭用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下;严格新车环保管理和在用车减排,再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调整退出污染企业300家以上,全市水泥产能压缩到500万吨,实施第二批“百项”企业环保技改工程;超额完成“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等。
    二是管理。继续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启动施工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巩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管理成果;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力度;严厉打击、严格取缔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应急。借鉴APEC空气质量保障成功经验,以“早启动、早减排”,进一步实现对重污染的“削峰降速”为目标,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四是联防。探索加大对周边区域重点城市的资金、技术支持,促进加快区域污染治理步伐,与周边省区市协同减排。同时,积极参与和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合周边省区市不断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区域联防联控有效机制,深化区域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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