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福建:关于开展燃煤火电企业节能量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16-09-23 16:3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福建省经信委 点击:
【摘要】从福建省经信委获悉,关于开展燃煤火电企业节能量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如下:

       三、节能量交易程序

       (一)9月15日前,各节能量交易主体(即各燃煤火电企业,以下同)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节能量交易平台提出交易申请,并递交《福建省节能量交易申请书》(附件2)等有关节能量交易资料(有关资料和表格可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hxee.com.cn)。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对交易主体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交易主体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有关材料重新递交交易申请材料。

       (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根据核定的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量组织交易后,分别向各交易主体发送节能量交易通知书(含交易量、交易金额和交易服务费等),并与各交易主体签订《福建省节能量交易合同》(见附件3、附件4)。各交易主体接到通知书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购入(受让)方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出售(出让)方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提交交易价款收款收据。

       (三)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确认各交易主体完成指定交易后,向交易主体出具交易凭证等材料。

       四、交易服务费

       节能量交易服务费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节能量交易票据有关税收问题说明

       2016年5月起全国全面启动“营改增”改革工作,节能量交易是否纳入国税征收范围、是否属于非应税项目、收入方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收、需要开具何种票据等问题,目前已向省国税部门征询,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票据开具办法等以国税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并将在节能量交易实施前另行通知。

       六、对不履行节能量交易行为的处理

       对列入节能量交易的交易主体,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提交有关交易材料,或已提供交易材料,但未按时进行交易的,属不履行交易义务的行为,将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和信用信息平台,维护节能量交易机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联系人:胡以超、林丛,联系电话:0591-88612765、88612737

电子邮箱:huyc@hxee.com.cn、lincong@hxee.com.cn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网址:www.hxee.com.cn

附件:

1.可出售、需购入节能量企业及节能量汇总表

2.福建省节能量交易申请书(含信息登记表)

3.福建省节能量交易合同(出让)

4.福建省节能量交易合同(受让)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2016年9月5日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