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全文】(4)
第四章 扩大外调绿电规模 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合作,实施绿电进京行动,推动绿电进京通道建设,加强外调绿电消纳。到2020年,年外调绿电总量达到100亿千瓦时以上。 一、实施本地发电量绿电替代工程 从工程手段和调度运行两个层面同时发力,实现电力平衡从京津唐地区平衡向华北及更大范围平衡转变,中心大网热源从以电厂为主向以尖峰锅炉为主转变,最大限度压减本地发电量,同时提高非高峰时段外调电比例,优先置换外调绿色电力。到2020年,置换外调电力中绿色电力比重达50%以上,新增外调电力优先使用绿色电力。 二、建立绿电互联互通发展机制 创建绿电交易体系。落实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联合京津冀及周边省市研究建立绿色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积极推动京外绿色电力企业与本市用户之间开展直接交易,形成保障性收购和市场化交易相结合的绿电交易体系。 探索重点区域大用户绿电直供。在冬奥会赛区、世园会场馆等重点区域,探索大用户绿电直供新模式,满足区域内照明、供暖制冷、场馆运行等主要电力负荷需求。 建立弃风弃光绿电消纳机制。落实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探索弃风光电交易、输送机制,引入低价弃风弃光电。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煤改热泵、煤改电、新能源汽车优先使用弃风弃光电,引导绿色电力生产企业与用户建立弃风弃光电竞价购电机制。 三、推进外调绿电通道建设 积极推动西北、东北两大绿电输送通道建设。以蒙西特高压、张北-北京柔性直流等通道为载体,形成连接乌兰察布-张家口-北京的西北绿电输送通道;以锡盟-北京东-山东特高压等通道为载体,形成东北绿电通道,鼓励建设配套电力调峰储能设施,逐步提高外调绿电受电能力。 支持冀晋蒙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完善京冀晋蒙四地新能源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张家口、赤峰、乌兰察布、大同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鼓励本市能源企业积极参与合作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当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扩大外调绿电进京规模。 实施延庆绿色电力供暖工程。结合延庆区压减燃煤和清洁供暖需求,对接张家口风电资源优势,试点建设张家口-北京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重点开展部分乡镇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锅炉房煤改电试点,积极研究推进绿色电力替代集中燃煤锅炉房供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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