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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取消环检机构数量限制

时间:2015-03-26 10:08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安徽省近期决定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地点和数量的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检验机构建设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各地将按照环境保护部出台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申请。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安徽省近期决定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地点和数量的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检验机构建设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各地将按照环境保护部出台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申请。
 
    此外,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验流程,安徽省还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引导和鼓励建设能够同时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强与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环保和安全技术检验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
 
    安徽省还进一步规范了环保检验行为。通过审查原始记录或报告等资料、现场检查环保检验和查验过程、审核年度工作报告、组织检验能力比对实验、检测过程及数据联网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监管;通过暗查暗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等手段,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逐步建立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积极采用环境保护部推荐的简易工况法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倒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
 
(原标题: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 安徽取消环检机构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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