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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全文】(3)

时间:2016-11-01 12:02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上海市政府 点击:
【摘要】近日,从上海市人民政府获悉,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1.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

  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进一步优化“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水供水格局,着力解决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开放性问题,2017年,建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及相关配套工程。积极开展流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太浦河清水走廊建设。深化研究长江口水源地联通体系,完善多源联动的原水系统布局。全面实现郊区供水集约化。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比例高于75%,原水供水总量的90%以上达到优良水平。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落实国家有关水源地规定和《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完成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警示标志设立和围栏建设等保护工作,落实污染源关停、整治措施。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的清拆整治,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在用集中式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式管理,率先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内“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并转化为生态用地。按照要求完成全市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关闭调整或截污纳管。

  严格控制水源地环境风险。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运输船舶等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高污染风险货物或剧毒品的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严格监管各类装卸码头。全面落实太浦河危险品船舶禁运,并持续减少太浦河的船舶航运量。完善并严格实施上海市主要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全面提升饮用水供水水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启动以长江原水为水源的中心城区水厂深度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杨树浦、月浦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提升饮用水质量。深入推进小口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全市改造管网2050公里。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2.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不同功能区域的水环境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虹桥、泰和及郊区南翔、松东、奉贤西部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

  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加强老镇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城中村”“195”区域等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配合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级配套管网,加强截污纳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积极推进非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纳管,基本实现城镇化地区、“195”区域开发地区污水全部纳管,其他直排污染源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全面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以中心城三大污水片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新建石洞口、竹园以及白龙港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郊区新建松江、嘉定、奉贤、浦东、金山、青浦、崇明等区污泥处理工程;新增闵行、杨浦、浦东等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格局,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0%。

  3.加大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全面启动城市地表径流和市政排水设施污染控制。开展中心城初期雨水治理,深化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系统工程前期研究并加快建设试验段工程。实施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重点完成中心城区21座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制定并完善市政泵站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放江污染。新建或完善中心城排水系统,全面消除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区,新建泵站同步设置旱流截污设施。开展全市建成区排水管道大排查,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管网混接问题。

  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管控体系,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郊区新城、重点功能区域、重点转型区域、成片开发区域和郊野公园建设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注重水田保护修复;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道路和排水系统改造等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本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200平方公里以上。各区和有关管委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临港地区、普陀桃浦地区、松江南部新城、徐汇滨江等海绵城市试点地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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