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16-2020)【全文】

时间:2016-11-02 19:17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海南省政府 点击:
【摘要】从海南省人民政府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琼府办〔2016〕23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16-2020)》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 2016-2020)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落实国务院“水十条”,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改革的要求,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和“两年试点,三年铺开”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和模式,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确定政府责任主体,统筹规划编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

  分区分类,因地制宜。根据村庄自然地理因素、布局形态规模、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改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分区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选成熟稳定、实用低耗的处理技术和设施,找准技术、方法、路径和机制。

  经济实用,资源利用。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生活习俗等情况,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消减和尾水的回收利用,促进循环利用和生态农业发展。

  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坚持“片点结合”,分期分批选择不同类型片区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并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目标。

  重点:列入1000个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等区域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目标:到2018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20%;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5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少于80%。部分有条件的市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全覆盖。

  (四)治理模式与排放要求。

  各市县、乡镇政府应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开展连片整治,整镇(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治,优先选择经济适用、简单易行的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治理模式,人口密集、污水易收集的区域可采用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处理设施等方式。

  治理模式。对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宜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应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采用分散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方式分散处理。

  排放指导要求。经处理后的尾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的河流、湖库等环境敏感区;采用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排放量大于50吨/日)处理的,出水水质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采用集中式人工湿地(排放量小于50吨/日)、分散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方式处理的,尾水鼓励就地还田、土地消纳等方式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敏感区。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