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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监管跨上大数据新平台(2)

时间:2017-02-27 10:46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境报 点击:
【摘要】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近日赴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调研时强调,要加强机动车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全国机动车排放大数据管理平台,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严厉查处重型柴油车等超标排放车辆,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如何确保数据准确性?

       多数据源验证,遥感实时检测与检测站上线检测相结合

       建立遥感监测系统是平台建设的一部分。目前,正在以京津冀地区为试点,推动遥感监测点建设,主要用于机动车筛查。如果试点效果良好,将进一步在全国推广。今后要建一张遥感监测大网,京津冀地区只是网的一部分。

       但是,问题又来了,遥感监测容易受天气、道路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准确的问题,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在龚慧明看来,确保数据准确性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布设多个不同点位,看多个点位检测数据情况。车辆行驶状态可能有差异,如果一个点位出现超标可能是偶然,如果多个点位数据相近,则意味着车辆极有可能超标排放。二是多数据来源,遥感实时检测结果与标准化检测数据相印证,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数据相结合,甚至和其他部委机动车信息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准确性。

       白涛表示,平台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能因为可能面临的问题而停滞不前。“可以先查严重超标的车辆,比如,先查冒黑烟车、超标5倍的车,然后根据筛查情况,逐步收缩范围,就像逐渐缩小筛子眼儿,更严格地筛查高污染车、超标车辆。”

       “处罚不是目的,最终还是要减少机动车污染,因此,更重要的是督促改正,实现车辆达标排放。”白涛介绍,下一步计划做执法平台,发送超标车辆信息,督促属地对相应责任方依法进行处罚,对超标车辆进行治理,并反馈治理信息。

       大数据平台发展路径在哪儿?

       实现信息公开,扩大数据范围,提供决策参考

       全国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未来可以做什么?白涛认为,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年检合格率或者不合格率排名,定期给政府部门提供专业性分析报告,让决策更加有针对性。

       “目前,固定源监测网络已经形成,但是移动源监测网络却未形成。另外,非道路移动源造成的大气污染不容忽视,但是在这方面的监管还不够完善。今后计划逐步建立全国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将非道路移动源等纳入监管范围。”白涛说。

       而龚慧明对机动车大数据平台的期待更高。“实际上筛查高污染车只是大数据应用的一小部分,大数据在交通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评估污染控制措施效果、研究机动车排放对人体健康产生哪些影响等方面,都可以发挥作用。”

       龚慧明认为,大数据的大,一方面是数量巨大,另一方面是影响巨大。大数据要发挥作用首先要创造大量数据并开发利用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完全通过人力、依靠单个部门,数据量是不能满足大数据需求的,需要逐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龚慧明提出了对大数据未来发展的几点看法。首先,数据要产生作用,一定要开放供各个群体进行多方面开发利用。当各种数据越来越多时,应考虑是否立法,比如数据法等,明确如何保护隐私,怎样公开共享。在龚慧明看来,凡是政府支持开展的项目和研究,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都应及时发布共享,因为这利用的是公共资源,理应由公众共享。涉及保密的可以依据保密原则考虑解密时间、分享对象、数据形式等逐步开放。

       其次,当前数据采集、监管设备方面,要考虑对未来变化的适应性。目前的设备是针对污染相对较重车辆的,当车辆排放越来越清洁,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时,目前的设备是否还能识别高污染车辆?对大数据平台建设方式也应该逐步完善,考虑是采用政府建设的方式,还是由第三方建设、政府监管和购买服务的方式。

       再次,当前数据更多是针对道路移动源的,这只是大数据的一个来源。未来应该建设交通数据中心,把各类交通方式、交通状况下的不同数据结合起来,更好地开发利用大数据平台,为大气污染防治发挥更大的作用。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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