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湖北省《2017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

时间:2017-04-26 17:34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湖北省环保厅 点击:
【摘要】日前,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2017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四、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行监测

       (一)继续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制定颁布《2017年湖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省级)》(以下简称“名录”),指导地方环保部门依照名录开展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对列入名录中的企业,各地每半年应保证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省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由各市(州)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由各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和有条件的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各地的省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及时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汇总,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质量巡查与抽测。各市级环保部门要尽快补齐县级污染源监测能力短板,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实现监测与监管执法有效联动。督促各市级环保部门根据辖区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需要,发布辖区市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开展执法监测工作。地方环保部门要建立污染源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三)督促排污单位履行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法定责任。地方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与现场检查,加强对企业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质量核查,依法对未落实自行监测法定责任排污单位进行严肃处罚。督促火电和造纸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全面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督促并指导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够快速抵达现场、快速出具监测结果、快速判断污染物及污染趋势,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科学依据。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强与周边地区在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应急监测合作,建立应急监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五、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高环境监测公信力

       (一)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质控考核。根据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制定《2017年湖北省环境监测质控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监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水质全分析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以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领域的质控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参考国家监测网质控体系建设思路,以实现对环境监测活动全要素溯源传递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为目标,研究制定我省环境监测网质控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

       (二)加快规范环境监测市场服务。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抽查和现场检查,规范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严厉打击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依据质控检查、数据分析结果和信访举报线索,加强环境监测飞行检查,形成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高压震慑。

       (四)扎实开展环境统计工作。树立依法科学统计观,快速适应“十三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新要求,逐级抓好环境统计报表填报和数据库维护工作,为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六、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推进监测信息共享应用

       (一)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每月公布全省空气质量月报以及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发布全省及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将空气质量信息发布范围由17个重点城市拓展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及时公布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以及湖泊水质专项调查结果。督促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污染源自行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加强环境监测科普宣传。督促各地环保部门按照“随测随发布”的要求,及时公开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各县(市、区)的空气质量排名。

       (二)推进上下级、部门间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按照环保部有关要求,全力配合环保部开展环境质量非国控站点监测数据、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数据联网工作,实现与国家之间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在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和统一发布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七、加大人才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打造环境监测品牌

       (一)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系统内监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环境监测业务需要,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办好各类环境监测业务培训班。做好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演练等岗位练兵活动。

       (二)深化环境监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省环境监测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践行“科学监测、诚信监测”职业理念。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召开。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