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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时间:2017-05-08 17:14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贵州省发改委 点击:
【摘要】日前,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贵州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贵州省“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贵州省“十三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完成了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并逐步向乡镇延伸覆盖。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达14482吨/日,其中:原生垃圾采用卫生填埋的总规模达到10462吨/日,占比达72.24%;采用焚烧工艺的总规模达到4020吨/日,占比达27.76%,其中设市城市焚烧所占比例为36.99%。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4%,其中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81%,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1.4%,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快速增长,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相对不足,大部分建制镇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提高。为此,“十三五”期间应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展服务范围,推动环境持续改善。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拓展范围。合理规划设施建设,在设市城市和县城重点布局处理设施,推动联建共享。统筹建设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覆盖到建制镇。

       因地制宜,强化监管。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提前规划、科学论证,选择先进适用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强运营管理和监督,保障处理设施持续安全、达标、稳定运行。

       分类回收,促进利用。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制定分类办法,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分类投放、运输、回收、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创新驱动,多元协同。大力推行PPP、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经济实体积极参与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贵阳市、贵安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建制镇达到70%以上。

       ——到2020年,贵阳市、贵安新区建成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全覆盖。

       ——到2020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总能力的50%以上。

       ——到2020年,贵阳市、贵安新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系统。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

全文下载:贵州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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