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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14:5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广东省环保厅 点击:
【摘要】近日,广东省环保厅公布广东省仍有余量可接收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含重金属污泥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8〕28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结合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数据统计情况,现主动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公布我省仍有余量可接收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及含重金属污泥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见附件1-3)。请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在辖区内公开公布信息,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对接等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内现可接收焚烧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2.省内现可接收填埋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3.省内现可接收含重金属污泥类经营单位信息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

省内现可接收焚烧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注:核准经营内容以该企业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附件2

省内现可接收填埋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

       注:核准经营内容以该企业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附件3

省内可接收含重金属污泥类经营单位信息表

       注:核准经营内容以该企业持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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