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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环保部等7部委发布《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
时间:2014-11-19 11:42来源:发改委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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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落实《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编制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燃煤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锅炉、实施工程改造、提升运行水平、调整燃料结构为主要手段,强化法规标准约束,加强政策激励,推进能力建设,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协调统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明确政府和企业的事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形成锅炉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形成有效激励,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激励约束政策。标准驱动,加强监管。强化法规标准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依托现行的锅炉安全监察体系、节能监察体系和环境监管体系,将节能环保要求作为锅炉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突破,系统提升。以推广高效和淘汰落后锅炉为重点,大幅度提升锅炉本质效率;加强锅炉辅机匹配、系统优化、燃料结构调整、运行管理、污染治理、服务支撑等工作,提高锅炉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 2018 年,推广高效锅炉 50 万蒸吨,高效燃煤锅炉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不足 5%提高到 40%;淘汰落后燃煤锅炉 40 万蒸吨;完成 40 万蒸吨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推动建成若干个高效锅炉制造基地,培育一批大型高效锅炉骨干企业;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 2013 年的基础上提高 6 个百分点,形成年 4000 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减排 100 万吨烟尘、128 万吨二氧化硫、24 万吨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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