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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时间:2015-02-26 10:24来源:发改委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关于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
关于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2月12日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基本要求.2
1.1 指导思想2
1.2 建设原则2
第二章 试点实施.4
2.1 实施主体4
2.2 创建流程5
2.3 分类实施7
第三章 城市新建社区试点.10
3.1 试点选取10
3.2 建设指标10
3.3 规划引导12
3.4 设施建设13
3.5 运营管理18
3.6 低碳生活20
第四章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22
4.1 试点选取22
4.2 建设指标22
4.3 改造方案24
4.4 设施改造25
4.5 运营管理29
4.6 低碳生活30
第五章 农村社区试点.32
5.1 试点选取32
5.2 建设指标32
5.3 低碳规划34
5.4 低碳建设34
5.5 低碳管理37
5.6 低碳生活38
第六章 保障措施.40
6.1 加强组织领导40
6.2 完善配套政策40
6.3 健全服务体系41
6.4 增强交流合作41
附件:名词解释.43
 
前 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相关要求,为指导和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中的“社区”是指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或农村村民委员会辖区,包括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社会单位、配套设施等。“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指南》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出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三种类别开展试点,并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参与试点建设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试点实施主体,可参照本《指南》,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性质  目标参考值 
碳排放量  社区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约束性    ≥20%(比照基准情景)
空间布局  建设用地综合容积率  约束性    1.2-3 
  公共服务用地比例    引导性  ≥20% 
  产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比率    引导性  1/3-1/4 
绿色建筑  社区绿色建筑达标率    引导性  ≥70% 
  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一星级达标率  约束性    100%
  新建商品房绿色建筑二星级达标率  约束性    100%
  新建建筑产业化建筑面积占比    引导性  ≥2% 
  新建精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占比    引导性  ≥30% 
交通系统  路网密度  约束性    ≥3公里/平方公里 
  公交分担率  约束性    ≥60% 
  自行车租赁站点  约束性    ≥1个 
  电动车公共充电站  约束性    ≥1个 
  道路循环材料利用率    引导性  ≥10% 
  社区公共服务新能源汽车占比    引导性  ≥30% 
能源系统  社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约束性    ≥2% 
  能源分户计量率  约束性    ≥80% 
  家庭燃气普及率  约束性    100%
  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率  约束性    100%
  可再生能源路灯占比    引导性  ≥80% 
  建筑屋顶太阳能光电、光热利用覆盖率    引导性  ≥50% 
水资源利用  节水器具普及率  约束性    ≥90%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引导性  ≥30% 
  实现雨污分流区域占比    引导性  ≥90% 
  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率    引导性  ≥10% 
  社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容量    引导性  ≥3000m3/平方公里 
固体废弃物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约束性    100%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约束性    ≥50% 
  生活垃圾社区化处理率    引导性  ≥10% 
  餐厨垃圾资源化率    引导性  ≥10% 
  建筑垃圾资源化率    引导性  ≥30% 
环境绿化美化  社区绿地率    引导性  ≥8% 
  本地植物比例  约束性    ≥40% 
运营管理  物业管理低碳准入标准  约束性    有 
  碳排放统计调查制度  约束性    有 
  碳排放管理体系  约束性    有 
  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    引导性  有 
  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企业数量    引导性  ≥3个 
低碳生活  基本公共服务社区实现率  约束性    100%
  社区公共食堂和配餐服务中心  约束性    有 
  社区旧物交换及回收利用设施  约束性    有 
  社区生活信息智能化服务平台  约束性    有 
  低碳文化宣传设施  约束性    有 
  低碳设施使用制度与宣传展示标识    引导性  有 
  节电器具普及率    引导性  80%
  低碳生活指南  约束性    有 
    规划引导
    贯彻低碳规划理念
    优化空间布局。将低碳理念贯穿到社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多规合一”,倡导产城融合,推行紧凑型空间布局,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开发模式,倡导建设“岛式商业街区”。统筹已建区域改造与新区开发的关系,合理配置居住、产业、公共服务和生态等各类用地,科学布局基础设施,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行社区“15分钟生活圈”,强化社区不同功能空间的联通性和共享性。
    加强低碳论证。根据审核通过的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对已有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开展低碳论证,对上述规划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将建筑、交通、能源、水资源、公共配套设施等各项低碳建设指标纳入规划。对新开发小区建设方案开展低碳专项评审。
    低碳规划管理
    强化土地出让环节的低碳准入要求。试点社区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应将主要低碳建设指标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纳入控规指标体系,进入“一书两证”(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
    强化项目的低碳管理要求。将试点社区低碳规划建设指标体系要求纳入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对试点社区内项目开展低碳评估。
    强化开发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覆盖一、二级开发和分领域规划设计管控机制。试点社区开发主体应按照低碳理念和低碳建设指标体系要求,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项目文件应包括低碳建设指标体系落实情况。
    设施建设
    绿色建筑
    加强设计管控。根据试点社区相关指标要求,建设单位应从设计、选材、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试点社区绿色建筑比重和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指标、绿色建筑级别、低碳技术应用要求和建筑全生命周期低碳运营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被动式设计策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采光通风,合理选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做到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同步设计,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加强对项目设计图纸的低碳审查。支持试点社区进行国内外绿色建筑相关认证。
推行绿色施工。优先选择国家和地方推荐和认证的节能低碳建筑材料、设备和技术,鼓励利用本地材料和可循环利用材料。施工单位参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严格做好施工过程节能降耗及环境保护。积极推广工业化和设计装修一体化的建造方式。鼓励开展项目节能低碳评估验收。
    低碳交通设施
    路网布局。推行网格式道路布局,实现社区与周边路网有效衔接,做好社区微路网建设,优化社区出行道路与城市主干道接驳设计。合理规划校园、医院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交通设施。统筹考虑社区及周边公共交通站点设置,建设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车、地铁、自行车等不同交通方式换乘便利化程度,构建紧凑高效社区公交和慢行交通网络。在交通路网建设中尽可能利用循环再生材料。
    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优先支持试点社区同步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设立社区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站点,开展电动汽车接驳服务。试点社区公交、环卫、邮政等领域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支持社区内购物班车和物流配送采用新能源汽车。
    静态交通设施。合理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拼车搭乘和出租车停靠设施。优先建设立体停车、地下停车设施。鼓励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在地铁始发站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场。
    智慧交通系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社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覆盖试点社区主要道路、公交场站、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的智慧交通出行引导设施,建立交通数据实时采集发布共享和运营调度平台,提供道路交通实时路况、出租车即时呼叫、智能停车引导、公共交通信息等服务,打造智慧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低碳能源系统
    常规能源高效利用。试点社区能源系统应优先接驳市政能源供应体系。市政管网未通达社区,应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优先采用燃气供热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利用工业余热或采用冷热电三联供。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鼓励可再生能源丰富的试点社区,积极建设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水源热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在公交车站棚、自行车棚、停车场棚等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进行集中供暖。鼓励构建智能微电网系统。
    能源计量监测系统。试点社区应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同步设计安装电、热、气等能源计量器具,倡导建设能源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能源利用的分类、分项、分户计量。
水资源利用系统
    给排水设施。统筹社区内、外水资源,优先接驳市政给排水体系,同步规划建设供水、排放和非传统水源利用一体化设施,鼓励雨污分流,倡导污水社区化分类处理和回用,构建社区循环水务系统。给排水管网建设同步安装智能漏损监测设备,实现实时监测、分段控制。
    非传统水源利用。从单体建筑、小区、社区三个层面统筹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采用低影响开发理念,建设雨水收集、利用、控制系统,优先采用透水铺装,合理采用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和景观调蓄水池等方式利用雨水,实现与其他自然水系和排水系统的有效衔接。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创新社区垃圾处理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就地化”的处理原则,把循环经济理念全面贯彻到低碳社区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分类回收利用,优先采用社区化处理方式,从建筑设计理念、基础设施配套、管理方式创新、居民生活行为等多层面,探索建立节约、高效、低碳、环保的社区垃圾处理系统,使社区成为“静脉产业”与“动脉产业”耦合的微循环平台。根据不同地域社区居民生活消费习惯和垃圾成份特点,探索采用不同技术、工艺和管理手段,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化处理模式。
    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设施。鼓励社区设立旧物交换站,商场、超市等设立以旧换新服务点。支持专业回收企业或资源再生利用企业在社区布置自动回收机等便捷回收装置,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岗位,实现社区垃圾高效、专业化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理。
    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系统。科学布局社区内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中转系统,减少固体废弃物的长距离运输。预留垃圾分类、中转、预处理场地空间。鼓励建设厨余、园林等废弃物社区化处理设施,促进社区内资源化利用。有效衔接市政固废处理系统,配备标准化的分类收集箱和封闭式运输车等设施。
    低碳生活设施
    便利服务设施。倡导规划建设配餐服务中心、公共食堂、自助洗衣店、家政服务点等便民生活配套设施,鼓励建立面向社区的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合理布局社区物流配送服务网点,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
    公共服务场所。按照“15分钟生活圈”的规划理念,合理建设社区公园、文化广场、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空间,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设集商业、休闲、娱乐、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综合体。
宣传引导设施。社区内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均应在公共活动空间设立宣传低碳理念和社区低碳试点工作的展示栏、电子屏、互动式体验设施等社区宣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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