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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标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06-16 15:52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
【摘要】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号),环保部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修订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辐射函[2017]880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保标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号),我部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修订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3)。现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7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无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曹芳芳、潘玉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钢国际大厦

  邮政编码:100082

  电话:(010)82205838、82205524

  传真:(010)82205842

  邮箱:caofangfang@chinansc.cn、panyuting@chinansc.cn

  附件:1.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

     2.《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

     4.《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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