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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严格执行完备的环保立法体系

时间:2015-03-12 15:55来源:GEP Research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日本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主要得益于建立起完备的环保立法体系并严格执行,实施倾斜性的产业技术政策。
    日本:严格执行完备的环保立法体系
 
    日本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主要得益于建立起完备的环保立法体系并严格执行,实施倾斜性的产业技术政策。
 
    1971年,日本出台了废物处理法,之后又出台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2000年颁布和实施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动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修订)《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修订)《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食品资源循环法》《绿色采购法》6部法律,形成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最完备的环保及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法律实施准备充分,制定的目标切实可行,保证了循环经济能逐步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法律相配套,日本政府对发展节能环保的企业,实施倾斜性的产业政策:日本国会每年通过的与环保有关的预算近130亿美元,资金拨给环境省、经产省、农林省和国土交通省等主要相关部门。国家对生产废弃物再资源化工艺设备,给予相当于生产、实验费1/2的补助,对引进先导型能源设备企业予以1/3的补助等。
 
    税收方面,对引进再循环设备的企业减少特别折旧、固定资产税和所得税。日本对废旧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普遍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玻璃碎片杂物去除、空瓶洗净、铝再生制造等设备实行3年的退还固定资产税等等。(全球环保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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