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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时间:2015-05-08 09:42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薇 点击: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对《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石油工业排放有了更高要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两项标准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随着石油炼制工业原油加工量的不断增加和原油品质的劣质化,以及石油化学工业生产能力和品种的不断增加,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水污染问题日趋明显。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以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8%,氨氮、氮氧化物减排10%为突破口,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重点流域污染,对石油炼制和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要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要实施脱硫;在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
 
    自1997年至今,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执行的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当前,综合型的排放标准已不能满足环保工作要求,制定适合石油化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迫在眉睫。
 
    新标准的制定思路是如何确定的?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是一种加工流程较长、工艺过程复杂的工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主要思路是:
 
    通过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等污染源的解析,明确标准应主要管理污染源。
 
    参照最佳可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和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控制污染物因子和排放限值。
 
    企业根据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种类确定本企业应控制的废水特征污染因子和废气特征污染因子,尽最大可能涵盖所有生产企业。
 
    与现行标准相比,两项新标准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与现行综合型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明确了石油炼制和化学工业应控制的污染物种类。
 
    收严了常规水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废水中苯、甲苯等7种特征有机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废水中苯、甲苯等60种特征有机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增加了有机液体储罐、废水集输及处理系统、设备泄漏检测修复、火炬、检维修、采样等10个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并对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控制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和苯、甲苯等特征有机污染物提出了排放限值。
 
    针对石油炼制工业特有的催化裂化再生烟气、工艺加热炉烟气、酸性气回收尾气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针对石油化学工业特有的含卤代烃收尾气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新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如何?
 
    提高排放控制要求意味着环保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增加,企业为履行相应环境保护义务必然要承受一定的经营压力。
 
    据测算,《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COD、氨氮的减排量分别为32万吨、5万吨、120万吨、3万吨、7000吨;为达到上述的减排量,相应环保投资总额约为856亿元。《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COD、氨氮的减排量分别为20万吨、5万吨、150万吨、15万吨、2.4万吨;为达到上述的减排量,相应环保投资总额约为475亿元。
 
    企业需要采用哪些技术路线来达到新标准的控制要求?
 
    废水可采用下列技术路线:
 
    废水必须进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的总体工艺路线,采用适当的预处理工艺处理高浓度废水(如设备清洗废水、脱硫废胺液、油品碱精制废碱液等)。
 
    采用必要的清洁生产技术(如无磷或低磷循环水药剂)控制废水中磷的浓度或采用适当的废水除磷技术。
 
    对含较高浓度苯类物质的废水进行汽提预处理。
 
    采用催化裂化原料预加氢减少催化原料中硫、氮含量,减少催化裂化烟气治理过程排水中的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的浓度等。
 
    废气可采用下列技术路线:
 
    工艺加热炉燃料应改为脱硫炼厂干气或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或超低氮燃烧器。
 
    催化裂化烟气污染物控制可以采用催化原料加氢预处理;在催化剂中添加硫转移剂和氮氧化物控制添加剂;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或它们的组合技术控制催化裂化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
 
    酸性气回收尾气可以采用尾气加氢还原加胺吸收技术;尾气碱液洗涤技术或它们的组合技术控制尾气中二氧化硫浓度。
 
    废水集输、处理系统密闭,释放气引入(催化焚烧、热焚烧、碳吸附等)处理技术设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工艺尾气可以采用气柜回收、冷凝回收、溶剂吸收回收、活性炭吸附等单项技术或多项技术设施组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对用于有机物料储存、输送、反应设备的动、静密封点进行检测并实施修复,控制泄漏造成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条件可以改进、更换设备、管线减少生产过程的动静密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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