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发布 投资需求5000亿元
时间:2015-09-15 09:33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次
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住建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有效接受社会监督,住建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根据《指南》,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针对以往社会和业内对何为黑臭水体尚不明确,《指南》更加强调公众的感官性判断,明确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同时,根据黑臭程度不同,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分级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主管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水体周边居民等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如认为存在“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60%以上,则应认定为“黑臭水体”。
《指南》还要求对点源、面源、内源等污染源,水体周边环境特征、水文条件、岸线硬化状况等环境条件进行调查,为技术路线选择打好基础。各省级住建(水务)部门要汇总本地区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于2015年11月底前通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住建部;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2015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
据了解,在技术路线选择上,需要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原则。截污纳管、面源控制等控源截污技术,垃圾清理、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等内源治理技术,岸带修复、生态净化、人工增氧等生态修复技术以及活水循环、清水补给、就地处理、旁路治理等技术都将得到应用和发展。
|
相关文章
- 2020-2035年中国废旧电池黑粉需求量及预测2023-08-25
- 镍钴锰三元废旧电池黑粉行业盈利水平2023-08-25
- 2019-2025年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量及增速预测数据2023-12-26
- 上海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渠道2023-12-26
- 上海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运营模式2023-12-26
- 视频丨生态环境部:保证碳排放数据质量 对弄虚作假“零容忍”2024-03-06
推荐文章
-
报告对活性炭再生行业及市场调查研究,洞察2023-2024年需求潜力及发展趋势,对2025-2030年废活性炭市场进展趋势分析及市场前景展望,调研对供给竞争及模式、价格、风险提供决策参考。[详细]
政策法规
报告对活性炭再生行业及市场调查研究,洞察2023-2024年需求潜力及发展趋势,对2025-2030年废活... 详细
|
生活垃圾回收再生市场研究报告(2024年),通过2023-2024年调研对中国及先行区域市场行业发展... 详细
|
- [咨询报告] GEP Research:活性炭再生产业洞察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生活垃圾回收再生市场研究报告(2024年)
- [监测报告]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产业链分析报告(2024-2030)
- [咨询报告] 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行业研究报告(2024-2025)
- [产业信息] 视频丨生态环境部:保证碳排放数据质量 对弄虚作假“零容忍”
- [产业信息] (2023)苏02民初482号(上海卓卓与DedeCMS侵权判决书下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