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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信息化发展分析

时间:2014-12-29 13:59来源:环保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2014年环境信息化发展分析

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环境监测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数据共享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作出规定。由此,数据共享有了法律保障。

2014年,历时4年、由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承担的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通过终验,建成了一张覆盖“三层四级”的环保业务专网。

2014年,各地积极探索无人机、移动执法、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为APEC会议和青奥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2014年,移动终端的环保产品增多,公众也逐渐参与到环境信息化建设中,百度电子回收站、环保污染地图、环保APP不再是新鲜事物。

入乎其内 寻环境信息化踪迹

◆法律规章为其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通知》第四部分第15条对环境信息化手段进行阐述,要求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提出2017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监测数据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提出了数据共享理念,从法律上确定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新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配套制度固其本

顶层设计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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