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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雨水处理资金补助

时间:2015-03-03 11:59来源:环境报 作者:张蕊 点击:
《通知》确定,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

●采用竞争性评审将不再完全由行政部门决定试点城市,而将对财政资金使用、工程性设施建设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纳入进来,能够做到公平、公正

●明确奖励和扣回补助资金机制,有助于地方政府预估建设效果。评价建设试点的绩效还应有量化指标进行考量

近年来,逢雨必涝逐渐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的痼疾。在季节差异性较大的地区,平日城市本处于严重缺水状态,然而一到雨季,雨水常常导致洪涝却无法得到合理利用。对于水资源紧缺的城市而言,雨水是宝贵的资源,完全可以经过处理加以利用,缓解城市缺水问题。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构建城市吸纳雨水的海绵体是开展雨水利用的基础。

财政部近日出台《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由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建设海绵城市要算综合效益

“净增成本”较低,还能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减少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配套资金是难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巡视员章林伟曾公开表示,目前我国99%的城市都是快排模式,雨水落到硬化地面只能从管道里集中快排。许多严重缺水的城市就这么让70%的雨水白白流失。

据了解,有效建设成留住雨水的“海绵体”——雨水综合利用系统,将对防止城市内涝,利用雨水资源产生巨大作用。这一系统用途广泛,可用于土地入渗、场地喷灌、景观补水、洗车、绿化、卫生间冲厕、道路冲洗等。

建设海绵城市是否意味着要增加城市建设投资呢?章林伟表示,构建海绵城市的经济效益不可小觑,应该算总账。海绵城市建设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大大减少了建设排水管道和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调蓄设施又往往与城市既有的绿地、园林、景观水体相结合,“净增成本”较低,还能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减少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

此外,雨水综合利用具有相对较高的成本效益。资料显示,海水淡化成本为5元-6元/吨,中水成本为1.5元/吨,雨水利用成本仅为0.2元/吨。

不过,建设海绵城市的配套资金始终是地方政府面临的难题。继去年11月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后,财政部近日出台的《通知》,在资金扶持的政策上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奠定了基础。

中央支持资金有奖有罚

除专项资金补助外,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有助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

《通知》确定,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表示,海绵城市建设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财政进行支持是财政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表现,也具有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

同时,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成为《通知》的亮点之一。苏明表示,PPP的本质是由政府资本调动社会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广这一模式。而资金问题也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核心问题,可以通过投入中央财政调动社会资本,拓宽资本来源渠道。

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考核方面,《通知》明确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将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对此,苏明表示,由于《通知》中明确了奖惩办法,所以有助于在地方政府申报前对试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预估建设效果,避免试点仓促上马。同时,这一规定属于框架性规定,

评价建设试点的绩效还应有量化指标进行考量。

“我认为所谓的‘扣回’并不是达不到绩效全部扣回中央财政资金,只是扣回一部分。比如,中央财政对省会城市每年投入5亿元,如果绩效考评达到效果的60%,则应该扣回补助资金的40%进行惩罚。”苏明说。

试点城市要竞争

考虑地域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等多重因素,选择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试点城市如何选择?对此,苏明表示,考虑到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较大,从财政资金的可行性考虑,试点范围在初期不宜过宽。全国将根据不同地域选择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试点。“比如,最初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不同城市试点。”

“由于自然气候不同,在试点选择时还要考虑各地的雨量情况和水污染情况。同时,城市规模也是考虑选择的因素之一。可以据此在大城市、一般城市中有所考虑。”苏明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试点城市。苏明表示,这种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曾在节能减排综合城市试点中应用过,并取得了较好效果。采用竞争性评审将不再完全由行政部门决定试点城市,而将对财政资金使用、工程性设施建设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纳入进来,能够做到公平、公正。

【相关链接】

德国城市雨水处理经验

浅沟

德国的马路旁一般铺设有长满绿草的浅沟,浅沟下有几层石、沙、土埋,用来留存、过滤雨水。在柏林由于雨水冲刷机动车路面后,易被油污、橡胶、金属或防冻剂等污染,所以不能任雨水直接渗入地下。即使将雨水排到下水管道再处理也不经济。浅沟不仅解决了这些问题,而且还可在暴雨时缓和管道压力。

人工池塘

柏林在交通繁忙地段和工业区附近建有4个“人工池塘”,用沙石和芦苇过滤雨水。在雨水容易受污染的路段,下水道的井盖下都装有“篦子”,预先拦截杂物,过滤雨水。

加压泵站

柏林共有150多个泵站,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把污水排到9个污水处理厂。柏林90%的下水系统都实现了自动控制,平时不需要派遣人员进入泵站。工作人员可在控制室直接用电脑操控。

管网

柏林的雨污管网总长约为9550千米,其中4330千米为污水专用管道,3300千米为雨水专用管道,另外1920千米为污水和雨水共用管道。管道最细处直径15厘米,最宽处达4.2米。柏林水务公司每天平均处理污水和雨水55万立方米,当暴雨如注时还可升至140万立方米。

雨水费

为鼓励企业和公众就近收集和储存雨水。柏林在德国较早实行了“雨水费”制度,无论是私人房屋还是工厂企业,如果要直接向下水道排放雨水,都必须按房屋的不渗水面积交纳每平方米约1.84欧元的费用,采取雨水处理措施的用户可获得减免优惠。(来源:全球环保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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