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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大时代”来临即遇冷?

时间:2016-06-22 19:07来源:新能源门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售电“大时代”来临即遇冷?

       2015年3月,电改9号文为售电市场的垄断格局松开一个小口,社会资本趋之若鹜,但在商业模式尚不明朗的前提下,一年多之后“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还将延续。

       “大时代”来临?

       “售电公司”,在过去电力输配售一体化的垄断世界里,已经是一个生僻词,不过由于电改9号文的影响,眼下却成了热词。

       近日,广东省经信委公示了5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该省售电公司目录,这是广东省第二轮公示售电公司目录,距离广东省公布首轮13家售电公司目录,还不足半年的时间。

       至此,广东省售电公司已迅速扩容到67家,按照该省的计划,在电改新模式的影响下,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420亿千瓦时,约占广东电网全年售电量的10%。其中280亿千瓦时为年度长协,140亿千瓦时为月度竞价。

       去年12月,广东省和重庆市一起成为了国家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电力改革松了一条口子,引得无数捕捉风向的公司围观甚至涉足其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区)至少成立了559家售电公司。

       让这些“春笋”野蛮生长的“春雨”是去年3月发布的电改9号文,全称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四放开、一独立”(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的重点任务一经公开,便引来电力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关注。

       其实,售电并不是什么新生业务。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电力专家吴疆曾对媒体表示:“电网现在基本都覆盖到县一级,甚至是村一级。售电本身并不是这一轮电改无中生有出来的。”

       【相关阅读】深度丨售电差价+服务还没有成功的盈利模式 售电公司的盈利空间在哪里?

       在电改9号文发布之前,电网公司几乎是市场上唯一的售电主体,业务贯穿了电力市场上输配售三个环节,虽然2002年国务院公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到,将引导电力行业做到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但是在输配分离、竞价上网领域的改革还是难以为继。

       电改9号文或许让电力投资者看到改革的决心,能在政策红利中分一杯羹更让他们摩拳擦掌。

       今年3-5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三次月度电力竞价交易,新成立的售电公司也参与其中,这三次总成交电量为39亿度。其中售电公司共成交电量28.4亿度,占比73%;售电公司获得的电量也由3月的65%上升到5月的83%。

       令人激动的是,有机构测算,引入售电公司参与竞价后,发电厂向需求方让利了5.3亿元,其中预计有近4.5亿元被售电公司获得。平均计算,一度电售电公司就能赚取超过0.13元的差价收益。

       由此,售电似乎进入到暴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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