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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城市垃圾焚烧厂“选址难”的良方

时间:2016-10-14 15:22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江苏循环经济协会 点击:
【摘要】我国每年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目前国内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例,北京每天产生约1.8万吨生活垃圾,面积过千平米的垃圾堆放场和处理厂约500多个;上海每天产生的垃圾量超过北京,达2.2万吨;深圳日产垃圾逾1.78万吨。垃圾围城问题,需要系统研究,形成解决方案。

       我国每年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目前国内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以北京、上海、深圳为例,北京每天产生约1.8万吨生活垃圾,面积过千平米的垃圾堆放场和处理厂约500多个;上海每天产生的垃圾量超过北京,达2.2万吨;深圳日产垃圾逾1.78万吨。垃圾围城问题,需要系统研究,形成解决方案。

       目前,各地陆续在建垃圾焚烧厂,但均遇到选址难的问题,亟需破解。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剧增,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日益突显出“邻避”效应。现代化城市的高密集度、人口众多、土地稀缺,使得市民对城市功能的需求日益增多,无论质量上还是数量上,城市环境设施的服务功能都满载负荷,难免出现或多或少的环境污染事件,从而导致与周边居民发生冲突。

       随着我国民众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民众对环境知情权越来越关注,权利意识的增强同时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的集体维权行为和公共事件。       2009年10月,广东番禺大石镇数百名业主发起签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抗议活动。广东省对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调查显示,97.1%受访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享有“世界上最华美城市”美誉的杭州,爆发的一场反对建设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公众行动,同样震动国人,波及境外。这几乎是2009年广州番禺大石镇民众反对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的翻版。

       造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难,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例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都提到了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采取安全环保方式分类处置,但究竟应该如何分类、分为哪几类,如何减量,各方违反了规定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意见和规定。另外,垃圾焚烧的安全性,民众关心的二噁英等问题,与国家政策有着很大的关系,国家并没有制定实施《二噁英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地方政府部门未能充分行使立法职能,尚未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使得相关部门在执法时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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