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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环保行业概况(4)

时间:2014-07-30 14:49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 作者:GEP Research 点击:
香港环保行业概况。
    根据CEPA补充协议九,自2013年1月1日起,广东省可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承担委托环境监测活动。这些规定大大简化了香港服务公司向内地有关当局申请在广东提供环保服务的审批手续。
    根据CEPA补充协议十,自201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香港和内地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质性商业经营,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申请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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