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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固定源VOCs排放行业分成6个重点源行业,分别为化学品制造、涂装、工业清洗、粘接、印刷、VOCs物质贮存。这6类排放源的VOCs排放限值从400ppmC-60000ppmC不等,测定方法为非分散红外法(NDIR)或火焰离子化法(FID)。

为了使各VOCs排放企业安装末端处理装置,降低大气环境负荷,一方面,日本政府鼓励其贷款,并可以低利率在各大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对特定的VOCs末端处理设备专门指定了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生活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为其提供贷款;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VOCs的优惠税收及融资制度,如对安装VOCs末端处理装置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法人税)第一年减免14%,固定资产税仅收取原值的1/6等。这促进了日本VOCs治理行业的发展。

日本国土狭小,资源匮乏,以制造业为经济的重点支柱,涂装业的溶剂使用占了整体很大部分。日本VOCs排放清单研究组每年都会计算VOCs排放清单,并对近年来VOCs排放总量进行了核算。2000年,日本VOCs排放量估算为XX万吨,至2010年,年排放量下降至XX万吨,实现减排XX%,超额实现了至2010VOCs减排30%的既定目标。近年来,日本VOCs减排量下降趋缓,目前平均每年为XX万吨左右,按照VOCs平均治理成本XX万元/吨计算,按照由此带来的每年的VOCs治理市场容量约为XX亿元左右。

日本VOCs减排量变化情况
日本VOCs治理行业相关事件内容

2010年

事件内容

至2010年,年排放量下降至79万吨,实现减排44%,超额实现了至2010年VOCs减排30%的既定目标。

2006年4月

事件内容

对6类源共9种设施限制VOCs排放,这六类VOCs重点源包括化学品制造、涂装、工业清洗、粘接、印刷、VOCs物质贮存,涵盖了大部分VOCs排放源。

2005年

事件内容

发布VOCs施行令(政令)、施行规则(省令)和测定方法(环境省公告)

2004年5月

事件内容

日本公布修订版《大气污染防止法》,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也列为管控对象,并制定了到2010年为止在2000年大气排放量基础上将VOCs减排3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