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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2)

时间:2016-12-05 13:57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保部 点击:
【摘要】空气质量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

       蓝色预警:提示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黄色预警:提示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污染特征和污染来源解析结果,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确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如山东省要求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等措施。

       橙色预警: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此外,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在黄色预警措施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减排措施,强化工业减排,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加强机动车减排力度,如北京市要求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行;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市重点道路增加清扫保洁工作,停止建筑工地土石方作业等。

       红色预警:在采取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公众健康防护,同时,各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督导重污染工业企业停产停业;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减排力度,如实行单双号行驶;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企事业单位视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等工作方式。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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