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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5-04-22 09:53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山西省太原市东、西、北部三面环山,地形北高南低呈簸箕型,年平均风速2米/秒左右,并呈逐年降低趋势。太原市是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和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偏重,地理位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一度被列为全国环境污染最重的城市之一。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淘汰落后产能、“城中村”改造、发展绿色交通、严控面源污染、推进生态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质量有较大变化,脱离了污染最重的十个城市行列。为深入了解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学习治理经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办公室赴太原现场实地考察,与太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研结果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改善太原市环境质量,山西省委、省政府自2012年起启动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的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并作为省政府一号工程。2012年太原市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一。2013年市区优良天数为162天,比京津冀13个地级城市平均水平高6.9个百分点。201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7天,同比增加35天,PM10、PM2.5、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138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73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2.1%、8.8%、11.1%、16.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由于历史原因,太原市建成区被电力、化工、焦化、水泥、冶炼和煤炭加工等重污染企业包围。2012年~2014年,太原市共关停污染严重企业294家,其中8家为纳税大户,主城区全部26个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关停搬迁,一电厂两台30万千瓦机组和二电厂3台20万千瓦机组实施季节性停产。年减少煤炭消费量460万吨、水泥产能460万吨、焦化产能264万吨,减少原煤入洗能力2300万吨、煤焦储运能力1000万吨,水泥产能180万吨。目前,涉煤和水泥行业基本退出主城区,老工业区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二)削减市区燃煤总量。太原市把清洁型供热作为根本举措,一是加大清洁型热源和管网建设力度,2012年~2014年,热源和管网建设投资164亿元左右,扩网面积7400余万平方米,替代拆除燃煤锅炉1566台,分散燃煤锅炉总数和燃煤量分别削减64.7%和60.3%。二是加快推进“气化太原”工程,到2014年底,天然气用量增加到8.4亿立方米,替代常年运行燃煤锅炉430台。三是大力开展“城中村”燃煤污染整治,拆除黑烟囱3.39万根,2014年完成24个城边村燃气改造,实现农村炊事、采暖燃气化。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总计减少燃煤337余万吨。
 
    (三)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全市两个钢铁联合企业全部完成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火电行业除尘、脱硫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22台火电机组除5台机组计划关停外,其余全部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水泥行业实现全部脱硝;现有9家机焦企业全部建成除尘站,焦炉煤气实现全脱硫。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察,3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氮氧化物2.8万吨。同时,对重污染行业采取限排措施,严格控制采暖期排污总量。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重污染车辆淘汰步伐,2012年~2014年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0.3万辆。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汽柴油,对249家加油站、378辆油罐车、8座储油库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投运清洁能源公交车1200辆,全市8000余辆出租车全部使用天然气;投资4亿多元,投放公共自行车3.92万辆,实现建成区公共自行车基本全覆盖,日租车人数超过50万人次,绿色出行成为市民新时尚。
 
    (五)控制面源污染。一是以商品交易市场、物流仓储等为重点,拆除土小燃煤设施3400余个。二是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出台扬尘管理办法,市区在建228个建筑工地签订扬尘控制协议。三是以秸秆综合治理为重点,严格控制秸秆和垃圾焚烧,出台秸秆还田补贴优惠政策,实现秸秆综合利用69.9万亩,综合利用率达到85.8%。四是以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出台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煤燃旺火两项控制措施。
 
    (六)提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针对太原市东、西山生态破坏严重,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物和建筑、生活垃圾遍地堆存的现象,市委、市政府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机制,累计投入90亿元,先后整治垃圾山25座,面积2711亩,关闭小煤窑2995个,拆除废弃工业厂房81处,治理破坏面200余处,绿化面积293万余平方米,造林115万亩,建成29个万亩以上面积城郊森林公园,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5%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强化协作,落实任务分工是前提基础。建立省级层面协调机制,成立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指导协调小组,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和太原市市委书记任副组长,全面指导推进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组,下设10个工作指挥部,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设立领导组办公室,从各市直属部门抽调人员,集中统一办公,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督察督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环保、住建、城管、发改等相关部门和各城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标准、完成时限。
 
    (二)打破顾虑,环境质量倒逼产业转型是治本之策。为彻底解决工业污染的历史顽疾,太原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打破顾虑,以治理大气污染为撬杠,倒逼产业转型,以牺牲暂时的经济增长换取长远的综合效益。率先从国有大型企业开刀,先后关停包括3家上市公司在内的8个大型重污染企业,工业增加值减少17亿元,下拉全市2个百分点。虽然从短期内看,企业关停搬迁影响了经济发展,同时带来下岗职工安置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但是从长远看,只要提前谋划好后续工作,制定好相应的扶持政策,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带来的综合效益远大于当前的损失。以太化关停搬迁为例,太化焦化厂产能100万吨,约占太化收入一半左右,是太原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有1700余名职工需要妥善安置,压力巨大。政府通过鼓励企业搬迁后的土地自主开发,土地出让金基本全额返还企业用于转型等措施,支持企业关停搬迁。目前由太化投资140亿元的新型化工材料园区已经基本建成,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10亿元,实现利税15亿元,安排职工就业岗位2350个,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双赢。截至2014年底,太原市煤、焦、冶、电等传统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为40.2,%,比2011年下降23.9%,新兴接替产业增加值为387.28亿元,增加值比重为59.8%,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三)重点突破,解决“城中村”燃煤污染是有效途径。太原市2011年全市燃煤量近1830万吨,其中采暖燃煤总量为554万吨,排放二氧化硫和烟粉尘分别为8.76万吨和8.83万吨,采暖期两项污染物月均排放量分别比非采暖期增加2.28倍和7.46倍,成为太原市大气污染的重点问题。其中“城中村”原煤散烧量占市区总燃煤量的38.8%,但由于原煤散烧污染物直接排放,两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采暖期排放量的40%和70%,成为冬季大气污染的首要问题。为加快“城中村”供热改造步伐,市政府出台补助政策,对完成集中供热改造任务的奖励异地建设费60元/平方米,二次管网建设费20元/平方米;完成燃气改造任务的奖励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费60元/平方米,二次管网建设费20元/平方米,燃气管网建设费5元/平方米;对涉及城边村气化的村民,每户补贴5000元。通过这些措施,对27个“城中村”实施集中供热,21个“城中村”拆除改造,24个“城边村”气化改造,累计拆除土小锅炉5.95万台,较2011年减少原煤散烧114.6万吨,分别削减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排放2.75万吨和3.57万吨。
 
    (四)严格执法,完善考核机制是重要抓手。制定《太原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重大工程“一事一表”工作制度,倒排工期,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实施日、周、月通报制度,前期协调开工率,中期调度进展率,后期考核完工率。把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考核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制。成立督查组专项督查,实施定期排名公布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制定问责办法,实施提醒谈话、定期约谈、严格问责3项制度,督促各项工作加速推进,加强责任追究。市政法委牵头,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市纪检委牵头,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组成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3年来,分别对电力、焦化、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25份,限产通知36次;处理环保系统失职、渎职人员12名,企业负责人16名;市纪委对治污措施落实不力的6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五)加大投入,政府正确引导市场运作是资金保障。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先后投入2.98亿元,用于太原市大型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和脱硫除尘改造提升,省政府3年支持省城环境质量专项资金10亿元,省环保厅支持太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6亿元。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市场作用,出台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若干政策规定》,对纳入集中供热的老旧建筑减免收取热源异地建设费,加快取缔燃煤采暖锅炉;对实施煤改气工程的项目,燃气管网建设费用由政府买单,免费接入用户;锅炉房燃气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依托种粮大户、代耕代种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等,组建秸秆机械化还田服务队,建立秸秆还田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由市县(区)两级政府共担,每亩补贴70元。2012~2014年,全市仅清洁生产供热、气化太原和污染企业治理就投入386亿元,其中,省、市政府投入20亿元,带动社会和企业投资366亿元。(全球环保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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