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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9 09:15来源: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继今年2月湖北省人大颁布《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来,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制定6项硬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继今年2月湖北省人大颁布《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来,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6项硬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强化秸秆禁烧的组织领导。《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禁用并促、综合施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工作原则,建立协助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通知》要求,各地要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到2017年,要基本建成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化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到2020年,实现露天无秸秆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的目标。
 
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通知》提出,要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形式利用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对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行补贴。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秸秆机械自动化基料化利用加工点,促进秸秆粉碎后基料化或无土栽培的原料利用。
 
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通知》提出,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省级督查、市级检查、县乡监管、村组落实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逐步构建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组、农户5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联防联控多措并举抓落实。《通知》要求,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秸秆禁烧工作有效开展。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
 
明确职责严格考核问责。《通知》明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的地方及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和个人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点击进入研究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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