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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核准黔、滇、皖三省输配电价,电改提速

时间:2016-06-17 16:17来源:国联证券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发改委核准黔、滇、皖三省输配电价,电改提速
    事件: 
    近日,国家发改委一次性批复云南、贵州、安徽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 其中,云南和贵州电网属于南网区域,安徽电网属于国网区域。 
    点评:
    发改委核准贵州、云南和安徽三省输配电价,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发改委原则同意报来的贵州、云南和安徽电网2016-2018年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见附件。请按照上述输配电价水平,调整终端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并报我委备案。以上电价自2016年3月15日起执行。整体上,南网部分的贵州和云南输配电价水平和综合线损率低于国网部分的安徽电网。
    上网电价按照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文件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按照输配电价改革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输配电价与发电和售电分开,电网公司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结合电改进程,理清不同种类的交叉补贴。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监管周期内贵州、云南和安徽电网输配电价按不同的电压等级核算,综合线损率分别为4.38%、4.9%、7.55%。实际运行过程中,线损率超过或低于核定标准部分由电网公司承担。
    厘清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是难点,16年年底前申报。贵州、云南和安徽电力公司于2016年底前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发改委。
    2016年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发改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扩大,2017年全面启动。 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根据通知要求,试点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成本监审结果,认真测算当地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原则上2016年10月底前报发改委批复。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抓紧组织力量对当地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模拟测算输配电价总水平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为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打好基础。目前,深圳、内蒙古西部、贵州、云南和安徽等地区输配电价表都已公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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