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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全文(3)

时间:2016-08-24 09:27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新华社 点击:
【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全文如下。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验区所在地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验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改革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试验区域、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各试验区实施方案按程序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加强指导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试验区各项改革试验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涉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中央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省级相关部门统筹部署推进。中央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总结宣传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的新进展新成效,加强法规政策解读,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军队要积极参与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军地互动,形成军地融合、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试验区重大改革措施突破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施行。

(三)做好效果评估。试验区所在地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评估,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并抄送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试验区的评估和跟踪督查,对于试行有效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根据成熟程度分类总结推广,成熟一条、推广一条;对于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可行的,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四)强化协同推进。试验区以外的其他地区要按照本意见有关精神,以试验区建设的原则、目标等为指导,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勇于创新、主动改革;通过加强与试验区的沟通交流,积极学习借鉴试验区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按照本意见要求,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注重实效、扎实工作,切实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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