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5)
五、加快建立有效衔接的垃圾分类收运回收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加快相关设施建设,确保与分类转运、回收、利用、处置衔接匹配。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配套的收运体系 推进城市现有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升级改造步伐。按照本地垃圾分类办法,加快配套标识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使之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实施老旧垃圾运输车辆更新换代,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多种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二)建立与资源利用衔接的回收体系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有序原则,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相互衔接的物流体系。鼓励相关企业进社区、进企业,设置专门回收设施,派驻人员指导投放和分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网点位置、回收种类、当日价格、预约电话等信息。 (三)建立与分类衔接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对居民暂不宜将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加快培育大型资源循环利用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企业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于一体的城市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实行基地内消防、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清洁化、集约化、集成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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