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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2)

时间:2017-03-31 16:14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国家能源局 点击:
【摘要】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提出未来10年内分为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十四五期间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未来发展储能的重要任务在于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支撑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促进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提升工程、推动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发展工程等。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块仿真,重点包括变速抽水蓄能技术、大规模新型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高温固体储热材料和储热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试验示范一批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需求,开发分别适用于长时间大容量、短时间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应用的储能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储能系统集成与只能控制技术,实现储能与现代电网协调优化运行,重点包括 10MW/100MWh 级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MW/1000MJ 级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 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大容量新型熔盐储热装置、应用于智能电网及分布式发电的超级电容电能质量调节系统等。

       应用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引导和扶持,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速技术转化。

       鼓励储能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理念提质增效,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降低成本,鼓励通过参与国外应用市场拉动国内装备制造业务水平提升。重点包括 100MW 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高性能铅炭电池储能系统等。

       完善储能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储能规划设计、设备及试验、施工及验收、并网及检测、运行与维护等各应用环节的标准体系,并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完善储能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检测认证标准,建立国家级储能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和完善储能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二)储能支撑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

       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研究确定不同特性储能系统接入方式及对通信、控制、保护的要求,对于满足要求的储能系统,电网应准予接入并纳入其监控和运行调度。

       推动储能系统与可再生能源协调运行。鼓励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场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等功能,电网企业应将联合体作为特殊的电厂“对待,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

       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储热、风电制氢、光热等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议。

       (三)储能促进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提升工程

       支持储能系统直接接入电网。研究储能接入电网的容量、电压等级等技术要求。鼓励电网等企业根据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储能系统,并开展运行优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立运营接入电网的储能系统,鼓励利用淘汰或退役发电厂既有线路和设施建设储能系统。

       建立健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参照火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相关政策和机制,允许储能系统和机组联合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竞争,根据电力市场发展逐步优化,形成“按效果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价格补偿机制。

       探索建立储能容量市场。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市场的规划与监管机制,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

       (四)储能推动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

       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研究制定用户侧接入储能的准入标准、引导和规范用户侧分布式电储能系统建设。支持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和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配置储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纳比例,参与需求响应,降低用能成本,鼓励相关商业模式探索。

       完善用户侧储能系统支持政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允许储能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电能交易,支持用户侧建设的一定规模的电储能设施与发电企业联合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

       支持微电网和离网地区配置储能。鼓励通过配置多种储能提高微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积极探索含储能的微电网参与电能交易,电网运行优化的新技术和新模式,鼓励开发经济适用的储能系统解决或优化无电人口供电方式。

       (五)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发展工程

       提升储能系统的信息化管控水平。促进储能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支持能量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对储能的能源互联网管控,提高储能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储能系统在能源互联网的多元化作用。

       鼓励基于多种储能实现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多源互动。鼓励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实现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支持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大数据平台和能量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家庭、园区、区域等不同层次的终端用户互补利用各类能源和储能资源,实现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不间断电源(UPS)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对淘汰动力电池进行储能梯次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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