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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等3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2)

时间:2018-01-23 13:21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吉林省环保厅 点击:
【摘要】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等3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

  3. 矿区和油田场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技术

  3.1 重金属尾矿库污染高效固化/稳定化材料、技术与装备

  研究内容:研究典型矿种尾矿重金属释放特点与污染规律;研发重金属尾矿污染长效固化剂/稳定剂等环境功能材料;研发重金属尾矿库表面高效生物/物化覆盖材料,以及重金属尾矿库污染土壤稳定层构建与快速中间覆盖技术与装备;开发重金属尾矿库深层尾砂高压旋喷注浆等固化/稳定化技术与装备;形成重金属尾矿侵蚀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与修复技术体系,并进行现场技术应用验证,建立工程技术规范。

  考核指标:创制重金属尾矿污染长效固化剂/稳定化剂、高效生物/物化覆盖材料等环境友好的修复功能材料 6 种;研发重金属尾矿库固化/稳定化装备 4 套,建设功能材料及装备生产线1 条;生产和应用成本明显低于国际同类产品;选择西南金属采选区,开展不少于 10 个案例场地应用示范验证,实现重金属稳定化率达到 85%以上;编制重金属尾矿库源头控制与修复技术规范 2 项,形成重金属尾矿库固化/稳定化、生物/物化覆盖技术方案;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0 项以上。

  有关说明:建议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

  3.2 浸矿场地残留浸矿剂高效淋洗材料、技术与装备

  研究内容:研究稀土、金矿等堆浸场和原地浸矿场残留浸矿剂释放特征,以及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关联的源-汇关系;研发堆浸场和原地浸矿场残留浸矿剂绿色淋洗剂等修复材料和快速淋洗工艺及技术,开发浸矿场地淋洗液可移动处理利用设备;研究建立堆浸场和原地浸矿场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并进行示范验证。

  考核指标:研制稀土、金矿等典型浸矿场残留浸矿剂的绿色淋洗剂 6 种以上,形成残留浸矿剂快速淋洗工艺与技术不少于 5 项;研发浸矿场淋洗液处理和利用技术装备 4 套;开展不少于 6 个案例场地示范应用验证,浸矿场最终淋洗液达到国家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提出堆浸场和原地浸矿场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制定浸矿场治理技术规范 3 套,被有关部门采纳和应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5 项以上。

  3.3 高浓度石油污染土壤绿色清洗-脱附集成技术与智能化装备

  研究内容:研究油气开采场地高浓度石油污染时空特点与规律;研发高浓度石油污染土壤修复的环境友好型淋洗剂和增溶剂等修复材料;研制高浓度石油污染土壤模块化、自动化、低能耗、智能型的能规模化运行的热解修复技术与装备;研发高浓度石油污染土壤的绿色清洗-高效热脱附联合修复技术与装备;构建油气开采场地高浓度石油污染源头控制与修复技术体系,并进行技术示范验证。

  考核指标:开发友好型淋洗剂和增溶剂等修复材料不少于 6种,创制先进的热解和绿色清洗-高效热脱附技术与装备各 1 套,生产和应用成本明显低于国内外同类产品;建设修复材料及装备生产线 2 条,提出油气开采场地高浓度石油污染源头控制与修复技术体系,形成产业化发展模式;开展不少于 6 个案例场地示范应用验证,修复后土壤石油烃含量达到修复目标和实现土壤安全利用;制定石油开采场地修复技术规范 2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5 项以上。

  4. 城市污染场地土壤风险管控与地下水协同修复技术

  4.1 复合有机污染场地土壤高效化学氧化/还原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农药、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场地污染问题,创制高传质性并具有亲水亲脂双重特性的还原材料及强化辅助材料,形成氯代烃和苯系物污染场地原位高效还原修复技术;创制高传质性缓释氧化材料、增溶脱附及强化辅助材料,评估材料用于土壤污染物脱附和氧化效果,突破场地土壤中多环芳烃和农药污染物高效氧化技术;研发低渗透性场地土壤有机污染物原位物理强化/高效化学氧化/还原技术与装备,建立高效原位氧化/还原修复技术与装备体系;开展规模化集成与试验示范,创建可推广应用的产业化模式。

  考核指标:研制高传质、高效氧化/还原功能材料不少于 3种,增溶和辅助材料不少于 3 种,材料成本比国际同类降低 30%以上,修复后氯代烃和苯系物去除率达 90%以上。研发低渗透场地原位氧化还原修复技术和装备 2 套,实现低渗透地层的渗透性能提高 1~2 数量级;形成高效氧化还原修复技术规范 3 套;申请发明专利 10 项以上。开展不少于 3 个案例场地示范验证,形成产业化模式。

  4.2 有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

  研究内容:针对焦化、石油化工等有机污染场地土壤,研究场地土壤有机污染物在高温条件下理化性质变化,创新具备热回用单元的低能耗、智能化、集约化、可快速移动及组装的成套热脱附技术与装备,研发配套的安全、高效、集成化的水气抽提及处理系统,开展热脱附后的尾气二次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并进行规模化集成与试验示范,提升异位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的修复能力与能效水平。

  考核指标:创新适用于城市有机污染场地土壤的热脱附技术与装备 2 套,直接热脱附设备单台套处理规模不低于 30t/h,加热单元的容积利用率不低于 60%;间接热脱附设备单台套处理规模不低于 3t/h;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国产化水平达到80%,与同类国际装备相比,半挥发性有机污染土壤(含水率20%)直接和间接热脱附能耗分别不高于 3500MJ/t 和 2500MJ/t,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97%,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业标准,二噁英不超过 0.1ngTEQ/m3;开展不少于 5 个案例场地示范验证,形成产业化模式。编制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指南 3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5 项以上。

  有关说明:建议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

  4.3 制革类及铬化工类场地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制革类及铬化工类场地铬污染物迁移转化机制,探明场地环境风险构成,建立风险管控技术体系;研制绿色高效修复材料和生产制备先进技术,评估材料安全性、便利性、长效性和修复适用性;开发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与装备体系,进行集成示范和适用性评估;研究建立制革类及铬化工类污染场地风险协同管控与修复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制革类及铬化工类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管控方法体系;研制绿色高效修复药剂和材料 2 种以上,材料生产成本比国际上同类材料降低 30%以上,修复后土壤六价铬浓度降到 2mg/kg 以下;开展不少于 5 个案例场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形成产业化模式。编制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指南 5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0 项以上。

  4.4 固体废物填埋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净化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固体废物填埋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开发固体废物填埋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快速精准识别监测方法与深层检测技术;开发填埋堆体固体废物开采、分质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耐久性、抗侵蚀的新型阻隔防渗屏障材料,研发固体废物填埋场地垂直多层抗侵蚀屏障防污染技术、渗漏点微创修补技术;研发土壤和地下水高效协同修复技术,在示范工程中得到应用。

  考核指标:建立固体废物填埋场渗漏快速精准监测与检测技术;形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长效阻控技术体系,阻隔能力提升 100 倍以上;形成的填埋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净化技术,有机物去除率 90%以上,重金属生物有效性降低 70%以上,较常规原位修复技术节省修复成本 60%;开展不少于 3 个案例场地示范验证,形成填埋场源控与污染协同治理技术方案;编制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 3 套;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 20 项以上。

  4.5 地下水原位修复功能材料定向注入与强化传输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传统修复功能材料投放工艺粗糙、在含水介质中难扩散的问题,研发修复功能材料定向注入、分层注入等精准注入方式,开发功能材料强化传输技术,突破钻进与注入耦合的一体化智能化装备,形成地下水污染强化原位注入创新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研发修复功能材料定向精准注入及强化传输技术和装备,突破钻进与注入耦合的一体化智能化装备,最大钻进与注入深度不低于 30m,低渗透地层注入材料扩散半径不低于 3m,装备国产化水平达到 60%;研发技术装备在示范工程中得到应用;编制原位修复功能材料注入技术规范 2 套。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 10 项。

  有关说明:建议由企业牵头,产学研申报。

  4.6 场地地下水卤代溶剂污染高效修复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低渗透场地地下水有机溶剂污染物脱附效率瓶颈问题,研发高增溶表面活性材料,开发低能耗、能量高效利用的原位热强化驱动与氧化修复技术;耦合原位、异位有机溶剂分离净化技术,创建基于增溶与热驱动的原位高效脱附-氧化集成技术体系与成套装备,形成场地地下水卤代溶剂污染高效修复创新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开发高增溶表面活性材料 3-5 种,增溶效果与清水相比提高 2 个数量级,生产成本降低 30%;研发原位热驱动-强化氧化修复装备 1 套,实现驱动扩散与氧化修复耦合,装备国产化水平达到 60%;形成低渗透场地原位强化增溶、驱动和氧化修复技术体系,研发的技术、材料和装备实现工程化示范应用;编制高效修复技术规范 2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0 项。

  5. 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再开发利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

  5.1 西南金属采选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防控与治理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西南地区大型多金属矿采选及周边土壤中多种重金属污染问题,研究污染迁移和源-汇关系,研发矿区尾矿库等场地原位固化-防渗-阻隔-覆盖防控技术,发展生物/物化覆盖材料与稳定层构建技术,建设尾矿库、矿坑等场地与周边土壤的工程化阻断体系;集成矿区场地及周边复合污染土壤强化原位修复,建设金属矿区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全过程控制和分级治理体系;形成金属采选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和修复技术模式,进行土壤污染防控与治理技术集成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形成适合西南金属矿区场地污染综合治理模式 3 套,筛选生态修复新材料 10 种,材料性能指标不低于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生产成本降低 30%;建立金属采选场地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3 个以上,实现重金属扩散率下降 80%,矿区周边地表和地下水符合当地水体功能要求。制定污染防控与治理修复技术规范 4 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15 项;形成技术应用与推广模式。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2 中南有色金属冶炼场地综合防控及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湖南、湖北以及江西、安徽等地区有色金属冶炼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问题,研究典型冶炼场地与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迁移和源-汇关系;开发冶炼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长效绿色固化/稳定剂,创制冶炼场地重金属污染原位和异位固化/稳定化、分离修复技术及装备;研究冶炼场地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综合防控和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集成冶炼场地土壤污染分级治理技术、修复技术和资源化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开展典型金属冶炼区综合防控及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集成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冶炼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固化稳定化剂等修复功能材料 15 种,重金属原位和异位固化稳定化与分离装备4 套,材料与装备性能指标不低于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生产成本降低 30%,装备国产化水平达到 60%;建立金属冶炼区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修复技术模式,建设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实现重金属稳定化率达到 90%以上;制定场地修复技术规范 2套和技术方案 1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5 项。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3 华南电子废物拆解场地复合污染土壤协同修复技术装备与综合治理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场地土壤重金属和毒害有机物复合污染特征;研制物化固定剂、吸附阻隔剂、生物修复剂等风险管控和修复材料;研发物化固定、阻隔和常温分解、强化生物降解等协同修复技术和智能化装备;集成电子废物拆解场地复合污染土壤协同修复技术、产品和装备,开展典型污染区综合治理修复工程示范,构建华南地区电子废物拆解场地综合治理技术模式。

  考核指标:研制拆解场地复合污染土壤绿色高效修复材料 4种,建立修复材料生产线 1 条;研发物化固定、阻隔和常温分解、强化生物降解等协同修复技术和智能化装备 3 套,设备国产化水平达到 80%,生产和应用成本低于国内外同类设备;研发技术及装备在示范工程中得到应用,处理后土壤中有机污染物去除率达 95%以上,重金属活性降低 85%以上或达到修复目标,修复后土壤实现安全利用,治理成本明显低于国内外同类场地。编制技术规范 3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 10 项。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4 西北特殊生境有色金属污染场地土壤原位物化和生态修复技术及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新疆、甘肃、宁夏及内蒙等西北干旱、高盐碱和高风蚀区的特殊气候和生境特征,研发铅锌矿、铜矿、金矿等典型有色金属尾矿渣污染固化控制技术与装备,开发矿尘和尾矿土的胶结抗风蚀技术和矿区重污染土壤原位生物矿化钝化技术;研发有色金属矿区-绿洲交错带中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阻断材料与技术,开发干旱区有色金属矿区盐碱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原位生物稳定化技术;集成原位物化、生物修复工程技术与成套装备,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区域进行规模化工程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适用于西北干旱区有色金属矿区土壤污染原位防控与修复成套技术与装备体系。研制修复材料产品不少于 8 种,建设生产制备线 1~2 条;尾矿渣和土壤原位生物钝化修复技术装备 1 套,固化后能抗 30m/s 以上风力,重金属淋滤率削减 95%以上;建立干旱区有色金属矿山重金属污染场地防控与修复示范区不少于 3 个,达到满足国家风险管控或修复要求修复后土壤实现安全利用。编制相关技术规范 2 套,形成“集成示范”阶段后的技术推广体制与机制;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5项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5 京津冀及周边焦化场地污染治理与再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土壤污染过程、生物多样性变化与环境容量承载力,形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再开发指标体系;研发焦化场地复杂环境下复合污染土壤固化/稳化-降解新材料和新技术,建立多相抽提-热处理-生化一体化高效原位修复技术及风险管控技术集成体系,在山西、河北等地区进行集成工程示范;创建可持续场地污染治理修复与安全再开发利用新模式;研究形成集成示范和技术推广的体制与机制。

  考核指标:建设典型行业场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与安全再利用工程 3 个,实现示范区场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和能源消耗明显降低,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可控,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或回用率达到 80%以上,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 95%;形成适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场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方案与风险监管模式 4 套;形成“集成示范”阶段后的技术推广体制与机制。编制技术规范与标准 5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0 项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6 长江三角洲农药污染场地修复及安全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长三角农药污染场地条件与污染物源-汇关系,研制径流阻断和垂直阻隔的风险阻控、高效氧化和生物修复系列技术,开发绿色修复与安全利用为一体的集成技术体系;开发高效长效原位氧化和生物修复药剂,建立基于原位控制、强化治理和长期监控为一体的修复技术体系,结合城市或区域空间发展规划进行集成工程示范,研究农药污染场地修复及安全利用技术方案。

  考核指标:开发出高效氧化和生物修复材料不少于 4 种,农药降解率不低于 80%,生产和应用成本低于国外同类材料30%以上;形成风险阻控、高效氧化和生物修复技术体系,建立集成示范区不少于 3 个,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或回用率达到 80%以上,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 95%;编制农药污染场地修复治理技术指南或规范 2 套,形成技术应用和推广机制;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0 项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7 油田开采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技术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油气开采区土壤石油烃污染源头控制问题,研究典型油气开采区场地及周边土壤石油烃污染迁移特征和源汇关系;研发废弃泥浆和钻井污水固液分离处理技术与装备,泥浆回收再利用技术与撬装设备;集成油田开采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技术,建立典型油田开采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技术集成示范工程,形成油气开采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典型油气开采区土壤石油烃污染源解析模型 1 套,形成油气开采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与修复技术体系和模式;形成油气开采区固液分离处理、泥浆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建立示范区不少于 3 个,达到修复目标;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或回用率达到 80%以上,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 95%;编制油气开采土壤修复行业技术规范 4 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0 项。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5.8 长江经济带石化类场地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长江经济带等地区炼化企业、油库、加油站类石化有机污染场地,研究建立场地土壤环境风险管理的大数据平台;集成形成石化场地污染源控制-过程阻断-原位修复相耦合的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与装备体系;通过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技术应用示范,形成石化类有机污染场地污染治理修复与安全开发利用技术体系,建立监测预警-风险管控的管理平台,创建绿色可持续石化类场地污染治理修复集成技术方案与管控模式。

  考核指标:建立长江经济带石化企业场地污染在线监测与环境风险管理的预警系统,形成数据采集和智能控制平台;集成石化场地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和装备体系,提出修复系统技术集成模式;建立长江经济带石化类场地监测预警-风险管控技术示范区不少于 3 个,达到修复目标,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或回用率达到 80%以上,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 95%;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 15 项。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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