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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纺织业调研报告:平均每座污水处理厂违规1.4次(3)

时间:2015-01-07 14:17来源: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2008年-2013年6年间,各地先后建成的3622家污水处理厂,对违规的监管记录达到了惊人的4961条,平均每家污水处理厂就约有1.4条,印染污水排放量大的江苏、浙江问题更为集中。
 
    “一企一监管”意味着什么?
 
    调研中发现,环境执法和社会监督的加强,以及一批品牌的绿色采购,正推动部分印染企业寻求解决之道。
 
    《报告》对三元集团、福懋兴业(常熟)和绍兴集中预处理案例进行了分析。对三元集团投资两亿元建设旗下染厂的独立预处理设施,同时租用党湾污水厂为集中预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并公开承诺达标排放,《报告》给予积极评价,并预期这将减轻临江污水处理厂的污染负荷。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单位要对出水的水质负责。如果企业预处理不合格导致超标,排污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长期以来,排污企业的污水管道都是集中到一起,最后出水不合格是怎么造成的?谁造成的?是一笔糊涂账。
 
    《报告》对福懋兴业(常熟)有限公司尝试以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流程作为自身的预处理设施,以及绍兴试点建设集中预处理设施的案例进行了分析,指出如果不能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对进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超标情况出现时无法厘清责任,这样的预处理将难以有效解决集中排放带来的污染问题。
 
    目前,部分地区加大了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江苏省改进监管方式,从“一企一管”迈向“一企一监管”。“一企一管”意味确保每家纳管企业确实将污水排入集中处理厂,但由于对预处理常常没有严格要求,印染化工等复杂行业废水的混合排入,容易对处理工艺产生严重影响。“一企一监管”意味着对每家企业纳管排放进行监管,严格要求每家排污企业按照预处理标准达标排放,以此减轻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负担,提高达标排放率。
 
    “如果没有具体到每一个纳管企业的监测和发布,一旦出现超标排放就很难问责企业,也难以追溯企业的排污行为。还会带来公平性的问题。”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报告》建议,多方合力完善废水集中处理责任制。民间环保组织认为,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管和对纳管企业的监督,全面公开监测数据;建议纺织企业与污水处理厂之间明确划分责任,并做好自行监测数据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告》特别提示,在华采购的品牌企业应认识到污水集中预处理存在的集中污染风险,尽快将集中预处理单位作为供应商纳入供应链环境管理,并积极推动供应商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责任划分和监测数据披露。
 
    针对建设集中预处理设施的新变化,民间环保组织特别建议,纺织业品牌企业将负责集中预处理的污水处理厂作为其供应链的组成部分,并推动各方明确污水处理责任,避免集中预处理陷入吃大锅饭的尴尬境地,真正大幅减少纺织业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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