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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谁来管?(2)

时间:2016-12-08 14:5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境报 点击:
【摘要】12月1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要求做出详细规定,明确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结构复杂、数据缺乏和成本偏高

       阻碍回收再利用下一步发展

       谈到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问题时,张健表示,首先,退役电池复杂性高,拆解不便。比如,电池有方型、圆柱形不同类型,其叠片、绕组形式也不同。这些复杂性导致电池回收再利用或者拆解时极为不便。如果进行自动化拆解,对生产线的柔性配置要求比较高,从而导致处置成本过高。因此,在目前自动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多数工序是人工完成的。

       “工人的技能水平可能会影响着电池回收过程中的成品率,同时手工拆解过程中,电池短路、漏液可能导致起火或者爆炸,对人身和财产有潜在安全隐患。”张健称。

       此外,退役电池的再利用必须经过品质检测,包括安全性评估、循环寿命测试等。但是如果动力电池在服役期间没有完整的数据记录,再利用过程进行电池寿命预测时,准确度可能会下降,电池的一致性无法保障。张成斌补充说,如果一些存在问题的电池在筛选过程中没有被检验出来,而再次被使用,会增加整个电池系统的安全风险。

       针对这一方面,《意见稿》要求,动力电池应采用标准通用性和易拆解的结构,并对电池使用国家统一编码,以利于后期的回收管理。

       而对回收拆解行业而言,成本较高、经济性欠佳仍是个大问题。

       目前,动力电池回收产业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国内还未建立成熟的回收体系,一些企业虽然涉及了动力电池回收业务,但是收效率较低,投入超出电池价值,缺乏盈利点。

       比如一家采用机械法和湿法回收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的公司,回收处理1吨废旧电池的成本为8540元,而再生材料的收益仅为8110元,亏损430元。

       在动力电池再利用领域,由于电池检测和重组时,设备和人工投入成本较高,导致电池出厂价格偏高,用于储能并不具有经济性。

       《意见稿》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或与电池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共同合作,形成电池回收服务网络。此外,《意见稿》还特别针对动力电池销售、使用维修阶段以及报废后的信息追踪和管理做出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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