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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现行国标难解邻避困局(2)

时间:2017-01-11 17:43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中国能源报 点击:
【摘要】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垃圾焚烧提到了重点发展的高度,到“十二五”末,中国已建成300座垃圾焚烧厂。然而,争议却从未停止。2014年5月10日,杭州一些市民上街抗议规划中的垃圾焚烧厂建设。2016年10月份,高陵焚烧厂出现大规模的邻避运动等等。

  首先是废气。雾霾当前,新国标对于颗粒物的排放要求并没有包含大家非常关注的PM2.5,没有硝基多环芳烃、多氯联苯、六氯苯、多溴联苯醚等致癌物的监测。而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比2013年《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部分轧钢产业和2011年环保部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要宽松。

  对于公众非常关注的二恶英和重金属排放问题,新国标在检测频率方面却无法让人放心。一座常年运行的垃圾焚烧炉,每年的二恶英检测却只有一次,又是没有监督性监测要求的(监督性监测是要政府财政出钱,环保部门委托或者招标检测机构的检测)。一次的排放收集检测如何能代表常年的运行状况呢?

  飞灰,则是另外一个需要关注、却未进入公众视野的排放物。这种含有大量重金属和二恶英的固体废物,势必要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来执行。但是新国标对飞灰的最后处置,不管是进入填埋场还是水泥窑,却未有明确的要求。而从过去数年,民间环保组织申请公开十余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飞灰转运和处置的信息时,没有一个焚烧厂和环保部门公开过相关信息。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在新版名录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的处置环节被豁免,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6.3条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再来看看环保部门对垃圾焚烧厂排放情况的监管。在28个曾被我们申请信息公开的环保部门中,令人非常沮丧的是,只有一家公开过二恶英和重金属的数据,而且只有一年的数据。

  2016年,芜湖生态中心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报告中,我们能看到截至2016年2月全国(除港澳台)已运行垃圾焚烧厂共231座,分布在全国29个省份,105座通过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排污信息,不足50%。2015年9-11月向全国33个市、区级环保部门申请了64座垃圾焚烧厂“2015年十项大气污染物1-3季度监测数据”,仅获得6座焚烧厂的二恶英检测数据,且有2座超新标准0.1ng TEQ/m3。

  不管新国标有多么严格,对于监管的信息,环保部门如果不能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的话,那么无论是企业自行监测的信息,还是环保部门的官方检测都将毫无意义。

  要想更好地控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除了接受公众监督外,根本是要从源头上做好垃圾分类,结束中国目前焚烧混合生活垃圾,尤其是焚烧厨余、含氯塑料等产品和有毒有害垃圾,禁止一切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点击查看全球环保研究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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