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全文+下载】(5)

时间:2015-12-08 23:23来源:环保部 作者:信息发布 点击:
【摘要】《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第二部分 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危险废物

       (一)工业危险废物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根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原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已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截止到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共1921份。其中,江苏省颁发许可证数量最多,共319份。2011~2014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2-1。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情况见图2-2。

图2-1 2011~2014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变化情况

图2-1 2011~2014年环保部门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变化情况

图2-2 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

图2-2 2014年各省(区、市)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数量

       从利用处置情况来看,截至2014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已达到4304万吨/年,实际利用量993万吨,实际处置量394万吨。2006~2014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情况见图2-3。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情况见图2-4。

图2-3 2006~2014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情况(万吨)

图2-3 2006~2014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情况(万吨)

图2-4 2014 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单位:万吨)

图2-4 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经营规模(单位:万吨)

       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环境保护部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2014年,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共抽查1681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13家,经营单位368家。整体抽查合格率为74.9%,比2013年提高6.4个百分点。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3.7%和79.2%。2014年各省(区、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抽查合格率情况见图2-5。

图2-5 各省(区、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抽查合格率

图2-5 各省(区、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抽查合格率

       3.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7号),我国对危险废物出口实行核准管理。

       2014年,共受理和审查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21件,签发核准通知单16份,核准出口危险废物共计9684吨。核准出口的危险废物涉及含铅废物(电弧炉炼钢除尘灰),废有机溶剂(废剥离液和废乳化液),其他废物(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电池、危险废物物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泥),含镍废物(废镍催化剂、含镍电池废料),表面处理废物(电镀污泥),含镉废物,焚烧处置残渣。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