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探索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 太湖流域划定49个水生态区
资料来源:江苏省环科院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环科院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太湖流域(江苏)水生态功能分区与标准管理工程建设”课题的研究工作,在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省环科院研究建立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形成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以下简称《区划》)。4月17日,《区划》获得了省政府批复并印发实施。 《区划》划定了49个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开展生态功能与服务功能判定,对49个分区进行4级功能分级,针对4个生态功能级别,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物种保护三大类分类管理目标,并制定了分期分步实施计划。 首用多参数评价方法 由江苏省环科院、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所、南京大学等单位组成的课题组开展了太湖流域3期水生态野外综合调查工作,涵盖丰、平、枯3个水期,共布设点位162个,调查因子涉及水文指标、底泥污染指标、浮游动植物、大型底栖动物、河道特征、河岸带植被生境等近百余个。 课题组先后走访了江苏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测绘局、省监测中心、省淡水所、省海洋渔业局、无锡淡水渔业中心、地方渔业渔政部门以及当地渔民,获得了重要物种分布、污染源、社会经济等资料。收集污染源普查数据、太湖流域例行水质监测数据、鱼类保护物种、指示物种、特有物种资料等数据逾20万个。 课题组通过与中国水科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省淡水所、省海洋渔业局、地方渔业部门和地方渔民的多次请教咨询,结合3期水质水生态调研情况,采用REDLIST筛选、我国河流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重要保护物种制定等方法,制定江苏太湖流域重要保护物种名录。 针对江苏太湖流域浅水型湖泊及平原河网特征,课题组分别构建了湖泊(六大指标12小类)和河流(六大指标14小类)的水生态健康评估指标体系,确定了水生态健康临界阈值和优质期望值,分丰、平、枯3期对13个三级分区进行了分析,从样点、分区和流域3个不同尺度评估了太湖流域水生态健康状态并分等定级。 课题组还首次应用多参数评价方法从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3方面构建了太湖流域(典型湖泊型流域)的水生态系统综合评价体系,为分区管理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目前,课题相关研究成果已融入江苏省环保厅的行政管理工作之中。 制定三大类分类管理目标 在三级分区共性技术研究成果基础上,课题组在太湖全流域开展了三期水文—水质—水生态的系统调查,研究构建了太湖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评价体系,从样点、分区和流域3个不同尺度评估了太湖流域水生态健康状态并分等定级。调研了太湖流域生物物种历史演变,探索了流域重要水生生物保护物种确定方法,并预测了其潜在分布。 基于流域水文、水质、水生态健康状态差异、物种分布差异等流域水生态系统空间特征差异,充分考虑土地利用、陆源排放等人类活动影响,在遵循现状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体现水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同一个区内80%以上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和水生态健康状况属同一级别;特征污染物来源范围、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不与相邻区形成交叉;不同区划兼顾(与水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太湖分级保护区、控制单元等区划成果进行技术耦合);流域与镇级行政区域有机结合,在保证小流域完整性的同时,兼顾行政分区的完整性,便于行政区域管理,具备可操作性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GIS聚类分析、空间叠置等空间化技术方法,划分出49个(陆域43个、水域6个)江苏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课题组采用生态功能多指标评价法等方法对49个分区的生态功能与服务功能进行判定,根据评价结果将49个分区划分为4个等级。生态Ⅰ级区是水生态系统保持自然生态状态,具有健全的生态功能,需全面保护的区域。生态Ⅱ级区是水生态系统保持较好生态状态,具有较健全的生态功能,需重点保护的区域。生态Ⅲ级区是水生态系统保持一般生态状态,部分生态功能受到威胁,需重点修复的区域。生态Ⅳ级区是水生态系统保持较低生态状态,能发挥一定程度生态功能,需全面修复的区域。 针对四级分区不同的生态功能与保护需求,课题组进一步制定了生态环境管控、空间管控、物种保护三大类分类管理目标,并制定了分期分步实施计划。 生态环境管控目标包括水质、水生态健康和总量目标,基于分区内水质、水生态现状、控制单元划分、“水十条”考核断面目标要求、分区水环境容量计算等制定。 表1 水质、水生态分级管理目标
资料来源:江苏省环科院
水质目标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水质目标值结合水(环境)功能分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水质现状与“水十条”考核目标等综合确定。远期水质目标基本依据水(环境)功能分区,并布设相应的水质考核断面。 水生态健康指数则是综合评价指数,由藻类、底栖生物、水质、富营养指数等组成,并依据代表性原则,优化布设水生态监测断面。 总量控制目标依据纳入环保部门环境统计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种植业、养殖业污染源等进行核算;2020年总量目标依据COD、氨氮削减2.4%、总磷削减3.0%、总氮削减3.6%制定。 空间管控目标包括生态红线、湿地、林地管控目标,主要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各分区现状土地利用遥感影像解译成果等制定,确保生态空间屏障不下降,生态功能不退化。 表2 分级空间管控目标
资料来源:江苏省环科院 物种保护目标主要根据基于对流域珍稀濒危物种分布、不同水质、水生态系统的特有种与敏感指示物种等研究成果制定。 |
相关文章
- 《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9-12-27
- 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20-01-19
-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20-05-02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2020-05-14
- 2019年北京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情况2020-06-05
- 一图读懂黑龙江省地下水污染如何防治?2020-10-22
-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进一步提高中国VOCs治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VOCs治理行业产业链竞争力及绿色发展。报告对全球及中国VOCs市场及技术在调研基础深度分析洞察。[详细]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进一步提高中国VOCs治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V... 详细
|
报告对活性炭再生行业及市场调查研究,洞察2023-2024年需求潜力及发展趋势,对2025-2030年废活... 详细
|
- [咨询报告]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GEP Research:活性炭再生产业洞察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生活垃圾回收再生市场研究报告(2024年)
- [监测报告]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产业链分析报告(2024-2030)
- [咨询报告] 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行业研究报告(2024-2025)
- [产业信息] 视频丨生态环境部:保证碳排放数据质量 对弄虚作假“零容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