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4)
第四章 田园清洁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可降解地膜的应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建立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的有偿回收模式,逐步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置农用薄膜等农业废弃物;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用做肥料或用于造田。 第二十七条 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农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并加强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管理,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的要求,妥善处理,不得露天焚烧。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治理,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对轻度和中度污染的耕地,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进行治理;对污染严重难以治理、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依法将其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在村庄内部及周边、河道沟渠两侧、荒山荒地和乡村道路两侧开展植树绿化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田园清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化肥包装袋、农用薄膜等生产废弃物; (二)在乡村道路、田间通道随意倾倒、堆放垃圾、粪便、秸秆、树枝、杂草和其他废弃物; (三)违法砍伐村庄内部及周边、河道沟渠两侧、荒山荒坡、乡村道路和田间通道两侧的树木,破坏植被; (四)在耕地、林地和乡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建造坟墓; (五)其他影响田园清洁的行为。 |
相关文章
- 贵州省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2019-09-12
- 住建部发布《县域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例》2019-09-25
-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09-29
-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2019-12-03
- 四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12-26
- 关于拟公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的公示(全名单)2020-08-20
-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进一步提高中国VOCs治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VOCs治理行业产业链竞争力及绿色发展。报告对全球及中国VOCs市场及技术在调研基础深度分析洞察。[详细]
- 中国工业领域中水回用市场前景分析报告
- 2023年12月-2024.1印度进口水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进口商TOP20(HS 842121)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GEP Research:环保行业研究报告(2024)
- GEP Research:活性炭再生产业洞察报告(2024)
- 视频及全文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75号)
-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
- 生活垃圾回收再生市场研究报告(2024年)
- 2023年12月-2024.1美国工业除尘器出口商TOP30(842139)
-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产业链分析报告(2024-2030)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进一步提高中国VOCs治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V... 详细
|
报告对活性炭再生行业及市场调查研究,洞察2023-2024年需求潜力及发展趋势,对2025-2030年废活... 详细
|
- [咨询报告] 全球及中国VOCs行业分析研究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GEP Research:活性炭再生产业洞察报告(2024)
- [咨询报告] 生活垃圾回收再生市场研究报告(2024年)
- [监测报告]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产业链分析报告(2024-2030)
- [咨询报告] 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行业研究报告(2024-2025)
- [产业信息] 视频丨生态环境部:保证碳排放数据质量 对弄虚作假“零容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