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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165号】(4)

时间:2016-10-24 11:38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福建省政府 点击:
【摘要】从福建省政府获悉,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规划中提到,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均低于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平均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达到超低排放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和电源布局

  立足低碳、清洁、高效,合理安排在建电源投产时序和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和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一)安全稳妥发展核电

  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核电建设,提高核电装机及发电量比重。加快推进在建的宁德核电4#机组(108.9万千瓦)、福清核电3~6#机组(2×108.9万千瓦+2×115万千瓦),开工建设漳州核电一期(4×125万千瓦)、宁德核电5~6#机组(2×115万千瓦)和霞浦核电,并做好其他核电厂址的保护与论证,力争“十三五”末在宁德核电1~4#机组、福清核电1~4#机组全部投产的基础上再有1~2台机组并网。

  (二)适当控制发展煤电

  除已批的大型煤电和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充分考虑煤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合理安排在建的神华罗源湾电厂(2×100万千瓦)、国投湄洲湾第二发电厂(2×100万千瓦)、华能罗源电厂(2×66万千瓦)、华电邵武三期(2×60万千瓦)、华电可门三期(2×100万千瓦)等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工业园区热负荷增长需求,推进华润泉惠热电(2×60万千瓦)、华能古雷热电(2×60万千瓦)、国电江阴热电二期(2×60万千瓦)、神华晋江热电(2×30万千瓦)、大唐沙县热电(2×30万千瓦)等项目前期和建设。做好漳州漳浦、湄洲湾新扩建电厂、漳州诏安、莆田石门澳等项目的论证与厂址保护。

  (三)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配合大规模核电及新能源建成投产后的调峰需求,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发挥特高压省外联网作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开工建设厦门(4×35万千瓦)、永泰(4×30万千瓦)、周宁(4×3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推进漳州(4×30万千瓦)、仙游二期(4×30万千瓦)、龙岩(4×30万千瓦)、三明(4×30万千瓦)、南平(2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核电与抽水蓄能电站一体化规划建设。力争“十三五”末投运1~2台机组,2020年前后建成布局合理、容量充足、结构优化的调峰电源。

  二、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加强省内主干输电网架结构,积极推进福建与周边省份联网工程前期和建设;针对农村电网薄弱环节,大力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快智能配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网防灾减灾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电网和500千伏超高压电网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

  (一)加快农村电网建设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扶贫搬迁等,积极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推进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期间重点通过建设35千伏变电站和改造中压网络,有效缩短中压供电半径,消除供电超过15公里的中压长线路,全面解决农网季节性负荷供电“卡脖子”等问题;加强低压配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台区布点,加强集中改造,有效提高农网户均配变容量,全面提升农村电网“最后一公里”供电质量,系统解决整个区域配网低电压、供电可靠性低、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等问题。

  结合新能源扶贫工程和微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的能力。在完善农村电网结构、缩短供电服务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提供更好的电力保障。“十三五”期间农村电网投资达到410亿元。

  (二)积极推进省外联网

  推进福建与广东、江西等省外联网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福建与广东联网等工程,实现多通道大容量的跨省联网。增强电网在更大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提高电网“防灾减灾”能力,保障电力能源的供应安全。

  (三)完善主干输电网架结构

  1.提升主干网架输电能力

  着力解决“北电南送”问题,进一步改造提升500千伏“沿海双廊”输电通道送电能力,对晋江—东岗线路、东台—大园线路、大园—泉州线路进行升温改造。加强沿海至闽西北部的500千伏“东电西送”通道输电能力,建设北部的福州特—三阳500千伏线路与南部的漳州—漳州北—卓然500千伏第2回路等工程。对福州—厦门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进一步论证,考虑初期降压运行,厦门特高压站根据需要适时建设。

  2.结合大型电源点建设配套送出工程。为配合漳州核电、厦门抽水蓄能电站、罗源湾南岸火电等电源并网需要,配套建设漳州核电—漳州北、漳州核电—漳州南、厦门抽水蓄能—厦门、罗源湾南岸火电—连江等相应的电源送出工程。

  3.加强地区受端电网,完善分层分区供电

  建设霞浦变、长乐变、惠安变、集美变、永安变、石狮变、南安变、漳浦变、福鼎变等9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南平变、龙岩变、三明变、宁德变、莆田变、莆田北变、厦门变、海沧变、漳州北变、漳州变、漳州南变、洋中变等12座变电站,提高各地区500千伏电网的供电能力,构筑坚强的受端电网,满足各地区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

  按照“分区互补、区内多环”的发展目标,完善地区220千伏受端电网。至2020年,全省将全面形成以500千伏变电站和本地220千伏电源为支撑的区域环网、区间联络的受端主干网架。

  (四)加快建设智能配电网

  提升配网发展理念,实现城乡和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加快构筑“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配电网。加强配电网络结构,实现110、35千伏电网N-1通过率100%,10千伏N-1通过率中心城区和城镇100%、农村93%。增加配电网电源布点,大幅提升户均配变容量,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农村分别达6、5、3.5千伏安,偏远自然村台区不低于2千伏安;进一步缩短台区低压供电半径,2020年基本消除超过500米的台区;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工程的配套电网建设,保障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多元负荷无障碍接入需要。提高电网装备水平,优化设备序列,简化设备类型,全面淘汰S7及以下高损耗配变;推进配电自动化全覆盖,实现配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十三五”福建省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总投资600亿元,新扩建110千伏变电容量2804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6750千米;新扩建35千伏变电容量167.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2846千米;新增10千伏公用配变容量1173.8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7267千米。

  (五)加快构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

  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建设,满足2020年推广1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的需求。至2020年,规划建设近200座城际快充站,全面覆盖福建境内的高速公路干支线、地区环线服务区,并配套电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辆的全面推广,建设150座左右的专用车辆集中式充换电站及约4500个分散式直流桩,在各设区市、县布局建设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社会停车场所配建9万~12万个充电桩。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清洁、低碳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清洁能源发展强省,构建能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示范省份。

  (一)有序发展风电

  稳步推动陆上风电开发和管理,“十三五”投产陆上风电装机150万千瓦左右,至2020年全省陆上风电装机目标达3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进莆田平海湾、福州兴化湾、平潭岛周边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十三五”建成海上风电200万千瓦以上。同时,形成适应省情的成熟海上工程装备和施工技术,为进一步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打好基础。

  (二)规范水能资源开发

  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水电站。对区域生态影响大的小水电,实行有序关停退出。鼓励不改变生态环境、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的水电站进行技改增效,促进水能资源进一步得到科学、充分的利用。

  (三)科学开发生物质能

  依据资源条件,科学有序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林业和农业剩余物、垃圾直(混)燃和气化发电,以及大型沼气发电等生物质发电项目。至2020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达50万千瓦。新增沼气生产能力2亿立方米以上,2020年累计达到6亿立方米。推进燃料乙醇项目工业化生产。推进以木本油料植物果实、废弃油脂、海洋藻类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化开发。

  (四)稳步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

  支持户用和工业园区、机场等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地区的农光互补光伏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技术,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至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0万千瓦。新增光热利用45万平方米,2020年累计保有量达145万平方米。结合旅游开发,综合利用地热能源资源,推进漳州地热发电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

  (一)夯实煤炭供应基础

  加强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罗源湾、湄洲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在湄洲湾一期1500万吨/年基础上,规划建设湄洲湾二期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周转能力达3000万吨/年)。进一步完善煤炭储备体系,拓展煤炭下游产业链,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谋划储运通道建设,增强对内陆省份的服务与辐射能力。

  严格控制煤炭产能。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十三五”压缩产能600万吨以上。推进既有煤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开采完毕或剩余开采价值低的煤矿强制要求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加强煤矿重大灾害和职业危害防治,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到“十三五”末,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人/年以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5以内,比“十二五”末下降17%;煤矿职业病发病率下降20%。

  (二)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公平准入、设施公用;海陆并进、引入竞争;互联互通、保障安全”的要求,多渠道引入气源,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莆田秀屿LNG接收站5、6号罐和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建设,新开工建设漳州LNG接收站、福清LNG接收站、海西管网三期、西三线闽粤支干线工程和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赣闽浙支线等项目,推进闽宁合作莆田哈纳斯以及平潭、泉州等LNG接收站前期工作。加大城镇燃气管道和LNG卫星站建设力度,提高城镇燃气应急气源储备能力,到“十三五”末期,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县城及小城镇的燃气普及率达到96%以上。引导主干管网之间、主干网与城市管网在建设运营等方面相协调,力争到2020年建成长输管线2400公里,全省实现天然气“县县通”。

  拓展非发电用燃气市场,进一步延伸LNG产业链,推进分布式燃气能源站、汽车加气站项目和橡胶粉碎、丁基橡胶、冷能空分、干冰、冷库等LNG冷能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民用、交通、工业领域的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

  (三)提升石油加工储运能力

  结合石化工业发展的布局要求,推进湄洲湾、古雷港大型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储备建设,支持企业增加储备,鼓励发展商业储备,支持企业在我省沿海布局建设国家级储油及管线设施。

  依托重大炼化项目建设我国东南沿海国家级石化基地,推进中化泉州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在全省输油管网规划基础上推进“连通两洲、辐射内陆”石油管网建设,满足我省及周边省份清洁油品消费、储备及输送需求。

  五、积极推进电力、油气体制改革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分离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切实放开电力、油气领域的竞争性环节,进一步构筑市场竞争结构。把电网、油气管网打造成公平服务于上下游产业、优化资源配置的公共平台,推动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运行机制,带动服务改善,保障用户权益。

  (一)全面实施电力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架构,结合我省实际统筹推进,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强化政府监管,建设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积极拓展省外市场,扩大电力外送规模,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以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和大用户直接交易升级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电力体制改革路径、体制和机制,取得相关经验后向全省推广。

  (二)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落实完善油气价格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促进油气管网和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公平开放。

  (三)推进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背压热电联产、分布式燃气能源站、配售电、油气管网基础设施等能源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

  六、加强能源产业区域合作

  发挥我省港口资源及区位优势,推进与东南亚、大洋洲地区的油气、煤炭等能源合作。加强优质煤炭进口,引入稳定、互惠的国际天然气资源,利用好自贸区政策,打造我国海上丝绸之路中对接西太平洋的天然气、优质煤炭进口中转基地。条件成熟时推动省内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稳步扩展亚太地区能源权益资源。

  推进海峡两岸能源合作。支持两岸企业合作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展福建向金门、马祖供电方案及相关投资、运营、管理方案前期研究工作。推动台湾海峡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开发。研究两岸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支持两岸合作开展原油、成品油以及天然气加工与贸易业务等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管理。

  七、加快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加快国家级海上风电研发中心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完善综合配套,着力打造东南沿海抗台风海上风机及零配件制造的风电产业基地,发展专业施工安装及船舶维护、海底电缆制造等产业,形成具有完全自主创新能力、产业设施配套齐全、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链。

  支持省内有实力企业联合中核、中广核设立核电产业研发平台,积极争取建立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推进宁德、福清、漳州等核电设备或配套零部件制造本地化。鼓励企业强化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等产业做大做强。建立健全能源装备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提高能源装备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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