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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开发监管体系亟待完善(4)

时间:2014-12-30 10:38来源: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作者:冯相昭 田春秀 点击:
全球环保研究网讯,页岩气开发带来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甲烷逸散排放等诸多潜在环境风险,对页岩气开发进行严格环境监管十分必要。

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井为提高采收率,普遍使用多段压裂方式,为造斜段和水平段普遍采用油基泥浆以确保井壁稳定,产生的含油钻屑属危险废物,处理工艺复杂,处理费用高。

油基钻屑具有较高热值,可进行多种形式的回收再利用,但依据现有危险废物判断标准,油基钻屑只能作为危废进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再利用的程度。

对于钻屑的处理方式国家也缺乏统一要求和管理。目前各油气开发公司单位都沿用各自处理规程要求,在各个钻井平台分散处理或填埋。这虽然有利于废弃物快速处理、减少运输污染风险和运输成本,但存在占地面积过大、处理不完全、易对土壤形成二次污染等问题,难以统一监管。

加强页岩气开发监管的建议

一是构建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长效协调机制。

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应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基本原则。环保部门要加强国土资源、发改、能源和水利等相关利益部门的沟通,明确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综合决策能力,推动环境保护融入页岩气资源管理、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为协同控制页岩气开发进程中的各类环境风险提供机制保障。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培育国内环保组织发展,鼓励环保组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探索页岩气开发环境问题的社会化治理模式。

二是尽快出台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暂行办法。

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为契机,强化“在保护中发展”意识,严格执行页岩气开发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制度等环保法律制度。结合《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修订工作,尽快制定基于我国现有技术现状的页岩气开发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方面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环境监管尽快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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