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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对话录: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改善环境质量(2)

时间:2017-01-03 10:59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环境报 点击:
【摘要】环保部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从《通知》发布到第一阶段目标完成只有短短一年时间,环保部如何督促和指导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顺利实施?这一计划的出台又会给未来环保工作带来哪些影响?记者专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要说得清、查得出、管得住、能持续

       问: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田为勇:概括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说得清、查得出、管得住、能持续”,相关工作的设计与落实也是分别围绕这几方面来开展的。这也是在深入分析和总结导致企业重视程度差、守法意识差、投入意愿低、治理水平低的症结与沉疴所在之后形成的思路。

       “说得清”主要是指3方面要说得清。一是企业要对自己的治污要求、治污技术和排放状况充分掌握,特别是要将产污特征、治污效果及成本等关键情况、内在联系说得清楚。二是明确不同工业污染源达标判定准则,特别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瞬时值标准或者说最高排放浓度。今后要更多地关注这个值。既要让企业明白,又要让执法人员能操作,使其真正成为企业不敢触碰的红线、带电的高压线和坚守的生命线,一旦逾越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是环保部门要将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绩效和监管重点说清楚,并实施分类管理。对小、散、乱的企业,要通过严格执法,逐步淘汰取缔;对没有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要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并推动其安装在线设备;对高架源等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利用在线手段实施电子督办,发现超标立即查处。

       “查得出”是指对于超标排放行为能够及时发现、精确定位。一方面,推动实现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全覆盖,并逐步将更多的污染因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先进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管理,形成立体化的监控体系,使超标行为无所遁形。同时,还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真正使环境执法队伍走上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

       “管得住”就是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宣传等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在法律方面,将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推动将更多地超标行为纳入刑事案件的管理范畴。在行政方面,考虑进一步完善“按日计罚”等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在经济方面,要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对违法企业开展环保公益诉讼,最大限度地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的合力。在宣传方面,要将超标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会同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使超标企业名誉扫地、寸步难行。

       “能持续”主要是指企业达标状态和环保部门管理机制两方面都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对企业来说,明确“全面达标排放”不是指在某个时间点上的达标排放行为,而是一个长期、持续、稳定的达标排放状态;对环保部门来说,要将达标计划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搞“运动式”、“一阵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达标计划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

       问: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的主要创新和亮点在哪里?

       田为勇:达标计划就是要通过完善部分制度、新建一批制度,搭建一个符合“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系。在严厉惩罚那些对环保法律熟视无睹甚至铤而走险的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并得到实实在在好处。在达标计划实施中将重点做好“四个创新”。

       一是管理理念的创新。从主要依靠执法监督转变为守法引导与执法监督高度融合。对于数以百万计的工业污染源来说,环境执法人员永远是少数,不从管理理念上加以突破,将难以形成一套成熟可靠的制度体系。达标计划的实施必须把企业守法的主动性调动起来,规范地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排放信息,并提供相应数据自证清白,这就是所说的要“自证达标”。而环保部门一方面要告诉企业怎么守法;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就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二是管理方式的创新。近年来,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企业超标排放的惩罚力度,这就要求环保部门要在监管中明晰、统一和规范执法尺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对其违法行为的后果有比较清晰的认知,彻底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我们考虑借鉴交通违章记分模式,探索建立企业超标排放记分管理制度。前期在个别行业中先行先试,如果运行得理想,将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

       三是管理手段的创新。快速准确发现企业的超标行为,是达标计划实施的关键所在,这就需要充分地发挥好先进科技手段的作用。比如,在前段时间的重污染天气督查工作中,我们就广泛地采用了卫星遥感、无人机侦查、高架源监测等技术手段,为现场督查提供了精准方向,实现了定点打击。在今后日常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中,要将这些先进技术普遍地应用起来,快速发现、精确定位、严厉打击,改变传统“大水漫灌”的执法模式,科学有效地集中执法力量,“用锥子扎牛皮”,提升执法精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四是管理责任的创新。当前,各地正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不断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对于每个网格监管责任人而言,有效监督网格内企业的排放行为是其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对于那些由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从而导致企业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的“网格长”,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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