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保研究网PC版PC版 全球环保研究网手机版手机版
免费服务热线:400-6556-258

全球环保研究网

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全文】(3)

时间:2016-08-12 14:04来源:www.gepresearch.com 作者:四川省发改委 点击:
【摘要】近日,从四川省发改委获悉,关于印发《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第三章市场交易

  第十一条 省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建立碳排放交易及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期货等其他交易产品。

  第十三条 重点排放单位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是本省行政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均可参与交易。

  第十四条 省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并对其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原则上应在本省经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备案且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的交易机构内进行交易。

  交易机构应当提供碳排放权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并报碳交易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实时公布交易信息,监控交易行为等。

  第十五条 省碳交易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节机制,维护市场稳定。

推荐文章
广告条C2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搜索 搜索 咨询 咨询 注册 注册 定制 定制 顶部 顶部